Workflow
诺思兰德(430047)
icon
搜索文档
诺思兰德: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5 11:23
会议信息 - 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召开[2] - 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2] 议案表决 - 《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等6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6][7][8][10][24]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7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5][10][11][22][24][25] 公司决策 - 2023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18] - 拟回购注销602,000股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18] - 拟注销2,279,500股未行权股票期权[20] - 注册资本拟由274,873,974元变更为274,271,974元[21] 信息披露 -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多份报告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12][13][14][15][17][18] 其他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拟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26][27]
诺思兰德: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4-04-25 11:23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4年4月25日公司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法定公积金规定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7]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7] 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2]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2]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2] 重大投资或资金支出定义 - 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2000万元,或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12] 高送转定义 - 每十股送红股与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达或超五股为高送转[14] 现金分红安排 - 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15] 利润分配方案审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由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7] 利润分配实施时间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应在2个月内实施完毕[21]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 调整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或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21] 特殊情况披露要求 -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应在权益分派方案中披露[23] - 权益分派方案中现金分红金额达到或超过当期净利润的100%,且达到或超过当期末未分配利润的50%,应披露[23]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且实施现金分红,应披露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24] - 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80%且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现金分红金额超过当期净利润50%,应披露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24] 决策沟通要求 - 董事会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应与监事充分讨论并听取中小股东意见[18] - 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答复问题[11] 信息披露要求 - 应在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21] 违规处理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21]
诺思兰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5 11:23
证券代码:430047 证券简称:诺思兰德 公告编号:2024-030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 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或"中 审亚太")履职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 ...
诺思兰德: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4-04-25 11:23
证券代码:430047 证券简称:诺思兰德 公告编号:2024-022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 10:00-12: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 15:00—2024 年 5 月 24 日 15:00。 登记 ...
诺思兰德: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5 11:23
业绩总结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00%[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营收总额100%[5]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22]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22] 制度建设 -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7] - 报告期内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制度[7] 运营管理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未违规[9] - 公司销售政策明确各部门职责,财务部参与合同评审[9] - 公司采购与付款业务权责明确,手续合规[10] - 公司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明确各环节权责[10] - 公司建立对外投资决策程序,集中投资权限[11] - 公司对研发项目立项实行逐级审核管理[11] 风险控制 - 公司组建风险评估组织体系,日常工作由审计委员会组织[12] - 公司采取多种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13] 考核与监督 - 公司建立严格规范绩效考核制度,设置合理考核指标[15] - 公司建立多层次内部监督机制,持续监督内部控制[16] 内控评价 - 公司依据法规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18] - 明确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一般缺陷标准[18][20][21] 其他 -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23]
诺思兰德: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5 11:23
证券代码:430047 证券简称:诺思兰德 公告编号:2024-032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注 1:杭州银行北京分行(账号 1101040160001268555)期末余额中包含 5,300,000.00 元通知存款,年化利 率为 1.05%。公司签约通知存款后,会自动生成一个通知存款账户,该账户不具备账户支付结算功能,该 账户解约后,账户资金会自动回到募集资金专户。 注 2:杭州银行北京分行(账号 1101040160001278083)于 2023 年 11 月注销,详见 2023-097 号《关于 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北 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2473 号),核准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
诺思兰德: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5 11:23
股权激励授予 - 2021年5月19日向18名激励对象授予301万份限制性股票,向42名授予405万份股票期权[9] - 2022年7月4日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76万份预留部分股票期权[10] 股票变动情况 - 2022年5 - 7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150.5万股,股票期权行权46.8万股,注销51万股[10] - 2023年6 - 7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63.3万股,股票期权行权66.97万股,注销50.28万股[11] - 2023年7月3名激励对象对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38万份[11] 回购注销计划 - 2024年4月25日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待股东大会通过[12] - 需回购注销18名激励对象602,000股限制性股票,占获授20%,总股本0.2190%[14] - 需注销35名激励对象2,279,500股未行权股票期权[16] 个人回购注销情况 - 许松山拟回购注销70,0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175,000股股票期权[14][16] - 聂李亚拟回购注销20,0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200,000股股票期权[14][16] 后续事项 - 公司后续需获股东大会通过、披露信息、办理注销登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需减资[19]
诺思兰德: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辉)
2024-04-25 11:23
证券代码:430047 证券简称:诺思兰德 公告编号:2024-026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 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 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现就职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合伙人。2020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 20 ...
诺思兰德: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5 11:23
人员数据 - 2023年末中审亚太合伙人76人[2] - 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427人[2] - 2023年末签过证券审计报告注会157人[2] 业绩数据 - 2023年中审亚太收入总额69445.29万元[2] -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64991.05万元[2] - 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29778.85万元[2] 客户数据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1家[2]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806.15万元[2] - 2023年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3] 其他事项 - 2023年4月26日开会,5月17日股东大会通过续聘中审亚太为审计机构议案[3]
诺思兰德: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说明
2024-04-25 11:23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13.48万元[2] - 2023年母公司净利润为-5070.72万元[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3670.63万元[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0482.55万元[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23409.06万元[2] 未来展望 - 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超2000万元为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之一[5] - 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为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之一[5] 其他新策略 - 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80%[6] - 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40%[6] - 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