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昊医药(43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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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昊医药(430017)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5 16:00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430017 证券简称:星昊医药 公告编号:2024-087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在北交所网站(http://www.bse.cn)披露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84)、《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 告编号:2024-08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殷岚 6.会议列席人员: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 ...
星昊医药(430017) -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5 16:00
证券代码:430017 证券简称:星昊医药 公告编号:2024-086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5.会议主持人:靳龙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监事傅强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84)、《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 告编号:2024-08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在 ...
星昊医药(430017) -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25 16:00
证券代码:430017 证券简称:星昊医药 公告编号:2024-083 | | | 项目 | 本年金额(元) | | | --- | --- | --- | ---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 | 376,380,000.00 | | | 减:支付承销费用 | | | 26,346,600.00 | | | 加:提前划入税款 | | | | 1,491,316.89 | | 募集资金入账总额 | | | 351,524,716.89 | |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 | | 4,275,543.55 | |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 | | | 7,911,320.76 | |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 | | | 53,483,911.46 | | 减:手续费支出 | | | | 88.51 | | 加:利息收入 | | | | 7,348,401.48 | | 截至 2024 年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 6 | | 293,202,254.09 | |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 ...
星昊医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22 14:4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8月22日在北京市大兴区召开[2] - 出席和授权出席股东4人,持股53,426,960股,占比43.9340%[3] - 网络投票股东1人,持股25,000股,占比0.0206%[3] 人员出席情况 -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监事3人,出席2人;高管4人,列席3人[3][4]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数53,426,960股,占比100%[5] 其他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程序合法有效[7] - 李昱彤担任独立董事,任职于2024年8月22日生效[9]
星昊医药: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8-22 14:41
人事变动 - 原独立董事何晓云因个人原因辞职[3] - 补选李昱彤为独立董事、审计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3] 人员构成 - 补选后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李昱彤、程雪翔、殷岚[5] - 补选后提名委员会成员为周均、李昱彤、于继忠[5] 其他 - 公告于2024年8月22日发布[7]
星昊医药: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2 14:41
会议信息 - 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2] - 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9人[3] 人事变动 - 原独立董事何晓云因个人原因辞职[5] - 补选李昱彤为独立董事及相关委员会委员[5] 议案表决 - 《补选委员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5]
星昊医药: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8-22 14:41
会议信息 -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8月22日召开[1] - 现场会议于8月22日13:00在北京市大兴区召开[3]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8月21日15:00至8月22日15:00[3]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3人,代表股数53,401,960股,占比43.9134%[4]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1名,代表股份25,000股,占比0.0206%[4] - 参加表决中小投资者2人,代表股份2,829,598股,占比2.3268%[4][5] 会议结果 -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获通过[6]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等均合法有效[7]
星昊医药(430017)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1 16:00
证券代码:430017 证券简称:星昊医药 公告编号:2024-081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殷岚 6.会议列席人员: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董事张明、李慧曲、李昱彤、周均、程雪翔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1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公司原独立董事何晓云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 ...
星昊医药(430017)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21 16:00
证券代码:430017 证券简称:星昊医药 公告编号:2024-079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3,426,9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340%。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仲景西路 1 号院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6%。 5.会议主持人:殷岚 (三)公 ...
星昊医药(430017)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8-21 16:0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经公 司聘请,委派经办律师出席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和《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 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大会各项议程及 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所作的说明。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供的文 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司发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