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G通信网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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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贝通信不超19.2亿元定增获上交所通过 国泰海通建功
中国经济网· 2025-09-18 03:08
公司融资进展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上交所审核通过 符合发行条件 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将在收到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1] -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最终能否通过注册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1]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2,023.48万元人民币 将投资于智算中心建设 5G通信网络建设和偿还银行借款[1][2] 资金用途分配 - 智算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30,450.39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110,220.00万元[2] - 5G通信网络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53,203.85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51,803.48万元[2] - 偿还银行借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2] - 三个项目计划总投资合计213,654.24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92,023.48万元[2] 发行对象与结构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 包括符合规定的各类机构投资者及合格投资者[2]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投资公司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2] -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 无法确定是否存在关联交易情形[3] 发行条款细节 - 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3] - 发行数量按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 且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3] -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4] 股权结构影响 - 发行前控股股东李六兵持股94,598,177股(21.78%) 梅漫持股21,662,160股(4.99%) 二人合计持股116,260,337股(26.77%)[4] - 按发行数量上限130,273,236股测算 发行后总股本将增至564,517,359股 李六兵夫妇持股比例将变更为20.59%[4] -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李六兵夫妇仍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4] 中介机构信息 -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 - 保荐代表人为江志强和李勤[4]
中贝通信: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二次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5-07-29 16:32
文章核心观点 - 中贝通信发布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公告 详细分析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并说明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2][6] 发行对财务指标的影响 - 公司基于三种假设情景测算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假设2025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与2024年持平(1.435亿元)则发行后扣非基本每股收益为0.3304元/股 较发行前0.3305元/股略有摊薄 [2][3][4] - 若2025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0%至1.579亿元 则发行后扣非基本每股收益为0.3304元/股 与发行前0.3636元/股相比出现摊薄 [3][4] - 若2025年净利润同比下降10%至1.292亿元 则发行后扣非基本每股收益为0.3304元/股 与发行前0.2975元/股相比有所提升 [3][4] - 发行后总股本将从4.34亿股增加至5.65亿股 增幅达30% [3] 募投项目内容 - 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入智算中心建设项目、5G通信网络建设项目和偿还银行借款 [6] - 智算中心是公司在人工智能领域的重要布局 5G项目是公司新基建业务的延续 [6] - 公司目前已建成武当、三江源、合肥、上海松江和临港等多个智算集群 总算力超过15,000P [8] 公司业务基础 - 公司是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中国铁塔的重要服务供应商 深耕通信行业30余年 [6][8] - 具备通信网络、信息智能化、机电和计算机网络等多专业系统集成能力 [6] - 在智慧城市业务中积累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 [7] 市场前景 -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扩大5G规模化应用 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5G网络基础设施需求持续增长 [8] - AI大模型发展和行业应用落地推动国内智能算力需求强劲 智算中心市场广阔 [8] 填补回报措施 - 公司承诺加快募投项目建设 缩短周期 尽早实现预期效益 [10] - 加强资金统筹管理 减少财务费用 改善资本结构 [10] - 推进全面预算管理 加强成本控制 提升经营效率 [10] - 严格执行分红政策 制定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11] 相关主体承诺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 不无偿输送利益 [11][12] - 控股股东李六兵、梅漫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 不侵占公司利益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