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色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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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拆卸服饰”等手办被定淫秽物品,12人获刑
新京报· 2025-05-06 02:27
案件判决与司法认定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起团伙制售黄色手办案件 12名被告人被认定犯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 刑期从四年九个月到判一缓一不等[2] - 法院认定争议手办为淫秽物品依据公安机关鉴定结论及两名未满18岁证人证言 证人购买后因含色情内容羞于展示[2][6] - 该案系全国首例黄色手办被判淫秽物品犯罪案件 法学专家认为司法介入是对行政监管盲区的必要补充[2][16] 产业链规模与查处情况 - 主犯许某在东莞经营工厂并通过电商平台销售 公安机关查扣其仓库内3万余件手办均被鉴定为淫秽物品[5] - 案涉网店自2022年起销售淫秽手办2万余件 销售金额达200余万元人民币 另一主犯孟某制作8000件销售5000余件[5] - 央视2023年12月曝光黄色手办产业链后 多地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打击 东莞作为全国最大玩具出口基地拥有超4000家玩具生产企业[4] 行业监管现状 - 手办行业缺乏有效行政监管和行业标准 主犯孟某辩护人称其不知该行为会被打击[15] - 法学专家指出刑法介入具有正当性 无需以行业监管体系完善为前提 判决为行业划定不可逾越的底线标准[16] - 行业存在结构性监管漏洞 包括实体手办巡查盲区 平台内容审核失位 亚文化产品伦理共识缺失[16] 未成年人保护影响 - 黄色手办主要流向未成年人 部分产品标注适用年龄为7-14岁 网店主要客户群体为初中生[18] - 案涉两名证人购买时均未满18岁 手办对青少年迷惑性更强危害性更大[18] - 判决警示新兴业态不得以艺术创作 亚文化或二次元之名突破未成年人保护红线[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