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品质合金粉末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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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25 20:0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3000万股 发行价格46.63元 募集资金总额13.989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2.916亿元 资金于2021年11月22日全部到账[2] 监管协议变更与签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 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监管协议[3] - 公司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内容符合上交所范本要求[3] - 账户开立权限归属建设银行二级分行即墨支行 但协议需与一级分行青岛市分行签订[4] 募集资金专户与使用规划 - 专户账号37150199760609688190 截至2025年9月12日余额为0元[5] - 专户资金仅用于六大项目:高性能超薄纳米晶带材产业化(已结项尾款)、高品质合金粉末产业化(已变更尾款)、万吨级非晶合金闭口立体卷产业化(已变更尾款)、新能源软磁粉末建设项目、新能源软磁材料及器件生产线一期建设项目、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项目[5] - 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5.7亿元 分五笔存单:3.2亿元(36个月期)、4000万元(12个月期)、3000万元(6个月期)、1.5亿元(3个月期)、3000万元(3个月期) 存单到期后需转回专户或续存且不得质押[6] 监管机制与执行条款 - 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负责监督募集资金使用 可通过现场核查或书面问询行使监督权 每半年核查专户存储情况[7] - 保荐代表人魏鹏、陈聪有权随时查询专户资料 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7] - 专户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 公司需立即向保荐人提供支出清单[7] - 银行连续三次未提供对账单或未配合核查时 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8] - 协议需报备上交所及证监会青岛监管局 有效期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