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辊磨机和配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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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刻度暨减持完成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4 19:13
股东减持计划完成 - 持股5%以上股东魏勇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安信资管创赢2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已完成减持计划,该计划自2025年9月5日至12月4日期间执行 [1][2] - 该资管计划在2025年9月8日至9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 [2] - 该资管计划在2025年9月17日至12月3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再次减持公司股份6,342,7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 [3] - 截至公告日,魏勇资管计划所持股份已全部减持完毕,魏勇先生个人持有公司股份112,419,805股,占总股本的10.88%,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5] 董事会决议与公司治理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9名董事出席并表决 [8][9][10]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 [12]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及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14][15]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7] 重大合同与对外担保 - 公司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与GRANDWAY INTERNATIONAL TRADE PTE. LTD.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总金额为5,760.7728万美元,按汇率换算约为人民币40,779.93万元 [21][23] - 为保证合同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为该合同承担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 [22][25] - 该担保额度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19%,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将达到85,000万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58% [23][29] - 被担保的利君控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主营业务为贸易与投资控股,其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23][26] 合同影响与公司业务 - 本次合同交易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营业收入的52.53%,合同的执行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0] - 合同标的为公司主要产品高压辊磨机和配套设备,执行该合同有助于公司拓展水泥建材、冶金矿山行业的海外市场,提升境外市场份额 [30] - 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资金、技术、设备和人员能力,并评估交易对手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履约能力 [30] 临时股东会安排 - 公司定于2025年12月23日14:0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4][36][37]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8日,股东会审议事项包括《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及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议案》 [38][43] - 网络投票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代码为“362651”,投票简称为“利君投票” [37][46][49]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28 20:29
合同签署概况 - 公司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与GRANDWAY INTERNATIONAL TRADE PTE LTD于2025年11月28日签订《买卖合同》[2] - 合同总金额为5,760.7728万美元,按汇率换算约为人民币40,779.93万元[2] - 合同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营业收入的52.53%[2] - 合同约定卖方负责选矿厂整体设计、技术服务,并提供高压辊磨机及全套设备采购技术支持与现场指导[2] - 合同生效条件为第一批次整机设备预付款及第二批次设备定金到位[2] 交易对手方信息 - 交易对手方为GRANDWAY INTERNATIONAL TRADE PTE LTD,注册于新加坡,注册资本20,000新加坡元[4] - 其主营业务为批发贸易各种商品,无主导产品[5] - 公司与GRANDWAY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3][5] - 最近三年公司与GRANDWAY未发生类似交易[6] - 公司认为GRANDWAY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履约能力[6] 合同主要内容 - 合同标的为高压辊磨机和配套设备[7] - 交货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以进舱通知书为准,第二批次另行协商[7] - 交货地点为中国国内港口的船上,卖方配合在目的地清点验收[7] - 付款条件分批次进行,涉及预付款、进度款、提货款、验收款和质保金[8][9][10][11] - 第一批次付款安排:30%预付款(8,641,159.2美元)、30%进度款、20%提货款(5,760,772.8美元)、10%验收款(2,880,386.4美元)及10%质保金(2,880,386.4美元)[8][9][10] - 整个选矿厂质保期为两年[13] - 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买方需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书》[14] - 每批次违约金等累计不超过该批次总金额的5%[14] - 合同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生产方所在地法院管辖[15] - 合同以中英文写成,歧义时以中文为准[16] 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合同执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17] - 有利于公司拓展海外市场、提升境外市场份额、扩大经营规模,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17] - 合同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17] - 公司在资金、技术、设备、人员等方面完全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17] 合同审议与责任 - 基于卖方为生产方全资子公司的特殊法律关系,卖方与生产方对买方承担履行合同的连带责任[3] - 买方有权向卖方或生产方任何一方主张权利[3] - 因此,本合同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