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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太尼类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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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就芬太尼类物质报关出口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5-03-24 06:58
2019年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列管,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按照非药品 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根据公安部发布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禁止任何 单位和个人生产、买卖、运输、使用、储存和进出口。因科研、实验需要使用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 药品,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检测中需要使用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标准品、对照品,以及药 品生产过程中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中间体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中国海关坚持依法管控、综合施策,始终保持查缉芬太尼类物质高压态势,主要包括以下措施:加强芬 太尼类物质走私风险分析研判,明确查缉重点,加大布控查验力度。充分发挥CT机、X光机等监管查验 设备效能,优化升级智能审图算法,提高智能审图对夹藏走私的识别能力;对机检发现的可疑货物、物 品,及时开展人查验,查缉夹藏、伪瞒报等行为。强化业务培训,持续提升关警员对芬太尼类物质的查 缉能力,坚决筑牢芬太尼类物质海关口岸查缉防线。 责编:黄之安、卢思宇 如果个人携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出境,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因治疗疾病 需要,个人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本人身份证明,可 ...
海关总署最新发声!事关芬太尼相关问题
券商中国· 2025-03-24 05:35
芬太尼类物质监管政策 - 中国对芬太尼类物质实行严格分类管理 具有药品属性的芬太尼(阿芬太尼、芬太尼、瑞芬太尼、舒芬太尼)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按麻醉药品管理 [1] - 进出口麻醉药品需持有国家药监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个人携带需凭医疗诊断书和身份证明 医务人员携带需省级药监部门证明 [1] - 2019年起非药用类芬太尼物质整类列管 禁止生产/买卖/运输/使用/储存/进出口 仅允许科研/实验等特殊用途按规定执行 [2] 海关监管措施 - 海关实施风险分析研判机制 明确查缉重点并加大布控查验力度 [2] - 运用CT机/X光机等设备配合智能审图算法升级 提升夹藏走私识别能力 对可疑货物实施人工查验 [2] - 持续开展关警员业务培训 强化芬太尼类物质查缉能力建设 [2] 政策执行特点 - 建立药品属性与非药用类双重管理体系 分别适用《药品管理法》和《列管办法》 [1][2] - 海关采取"科技+人工"双轨查验模式 智能审图与人工查验形成监管闭环 [2] - 监管覆盖全链条环节 从生产到进出口各环节均有明确限制规定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