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芬太尼类物质监管
icon
搜索文档
海关总署就芬太尼类物质报关出口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5-03-24 06:58
芬太尼类物质管理规定 - 具有药品属性的芬太尼如阿芬太尼、芬太尼、瑞芬太尼、舒芬太尼被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并按照麻醉药品管理 [1] - 进出口麻醉药品必须持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进口许可证和出口许可证 [1] - 2019年芬太尼类物质被整类列管,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按照非药品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2] -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买卖、运输、使用、储存和进出口非药用类芬太尼类物质 [2] 海关监管与查缉措施 - 海关加强芬太尼类物质走私风险分析研判,明确查缉重点并加大布控查验力度 [2] - 充分发挥CT机、X光机等监管查验设备效能,优化升级智能审图算法以提高对夹藏走私的识别能力 [2] - 对机检发现的可疑货物及时开展人工查验,查缉夹藏、伪瞒报等行为 [2] - 强化业务培训以持续提升关员对芬太尼类物质的查缉能力 [2] 个人及医务人员携带规定 - 因治疗疾病需要,个人可凭医疗诊断书和身份证明携带单张处方最大用量以内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出入境 [3] - 海关根据自用、合理的原则对个人携带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放行 [3] - 医务人员为医疗需要携带少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出入境,应持有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携带证明 [3] - 海关凭携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证明对医务人员携带的药品予以放行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