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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83号 公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反补贴调查的初步裁定
商务部网站· 2025-12-22 07:15
初步裁定 - 调查机关初步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存在补贴 中国国内相关乳制品产业受到实质损害 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1] 临时反补贴措施 - 商务部建议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5年12月23日起实施 [2] - 措施形式为要求进口经营者依据确定的各公司从价补贴率向海关提供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 [2] 被调查产品范围 - 调查范围为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 [3] - 产品名称为相关乳制品 英文名称为Certain dairy products [4] - 产品具体包括鲜乳酪及凝乳 经加工的乳酪 蓝纹乳酪和娄地青霉生产的带纹理的其他乳酪 其他未列名乳酪 以及脂肪含量超过10%的未浓缩未加糖乳及稀奶油 [5] - 产品主要作为食品直接或加工后供人消费 [6] - 产品涉及海关税则号04015000 04061000 04062000 04063000 04064000 04069000 [6] 具体执行方法 - 自2025年12月23日起 进口原产于欧盟的相关乳制品需依据各公司从价补贴率向海关提供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 [8] - 保证金以海关确定的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计算公式为: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金额=海关计税价格×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比率 [8] - 进口环节增值税保证金以海关计税价格加上关税和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