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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嘉百裕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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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嘉百裕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产品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为百嘉百裕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百嘉百裕成长混合发起式 [9] - 基金代码分为A类025090和C类025091 [9] - 基金类别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9]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按初始面值发售 [9][14] - 投资目标是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 精选具有竞争优势或潜力的优质上市公司 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10] - 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 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11] - 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面临因投资环境、市场制度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11] 募集安排与认购详情 - 基金募集于2025年6月19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303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1] - 募集期为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3月17日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募集时间 [7][15] - 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 [18] - 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 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8] - 单一投资者经确认的认购份额不得达到或超过本基金确认总份额的50% [8] - 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 在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23] - 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23] 发起资金与相关承诺 - 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合计不低于1000万元 [7] - 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19] - 发起资金来源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固有资金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 [20] - 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 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 [20] 销售与服务机构 - 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4] - 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具体名单详见份额发售公告 [12] - 直销中心为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 并在网站公示 [13] - 注册登记机构为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 - 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为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 [45] 开户、认购程序与资金处理 - 投资者需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认购手续 [11] -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柜台开户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账户 [27] - 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办理业务 必须事先开立银行活期存款账户 [36] - 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时间为基金募集期间的9:30-17: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8] - 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时间同为基金募集期间的9:30-17: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7] - 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 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指定的直销募集账户 [34][38] - 直销募集账户开户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一支行 账号为3602000129202308155 [35][41] 费用、份额计算与验资生效 - 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1] - 认购份额计算示例如下:投资550万元认购A类份额 假设利息550元 认购费用1000元 可得到5,499,550.00份A类份额 [21][22] - 投资550万元认购C类份额 假设利息550元 认购费率为0% 可得到5,500,550.00份C类份额 [22] -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 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4] - 募集期截止后 有效认购资金及所生利息划入验资账户 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报告 [42] - 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备案 自书面确认之日起合同生效 [42] - 若募集失败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 并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将所募资金加计活期存款利息退还给认购人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