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峰龙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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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称狮峰龙井 实则来自钱塘产区 一家公司被罚50万元
每日商报· 2025-05-06 23:15
虚假宣传与商标侵权案例 - 杭州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茶叶产地被罚款50万元,其将钱塘龙井虚假宣传为狮峰龙井[2] - 某家庭农场未经许可使用"西湖龙井"包装销售自行加工的龙井茶,已售金额达27000元,被罚款10万元[3] - 杭州某茶叶有限公司线下店陈列2584件侵权包装材料,包括"狮峰龙井""梅家坞龙井""西湖龙井"等商标,因无法提供许可文书被查处[3] 行政执法与处罚情况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对虚假宣传公司处以罚款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 - 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侵权家庭农场没收侵权物品并罚款[3] - 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侵权茶叶公司罚款3万元并没收包装材料[4][5] 地理标志保护行动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评选公布2021-2024年度西湖龙井地理标志保护行政执法典型案例[6] - 典型案例涉及多种侵权行为,包括虚假宣传、未经许可使用商标、销售侵权包装等[6] - 执法行动旨在强化西湖龙井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