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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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煤矿安全规程》明确智能化要求 大幅减少井下瓦检员数量和巡检频次
央视新闻· 2025-08-13 05:08
新规程修订概况 -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共六编三十四章七百七十七条 新增56条 实质性修改353条 [1] - 新规程将于2026年2月1日正式施行 是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行为的基本准绳和监管执法主要依据 [1] 重大灾害防治要求 - 严格煤矿灾害等级鉴定 将瓦斯等级/冲击地压/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露天煤矿滑坡危险性纳入安全检测检验范围 [1] - 要求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鉴定机构出具报告 从等级上进行量化 [1] - 首次规定低瓦斯矿井必须建立防止瓦斯异常制度 严禁采用"一风吹"式瓦斯排放方式 [1] 实操风险管控 - 要求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危险性矿井分区开拓开采 避免不合理集中布置生产 [2] - 煤矿建设前需分析地质条件并核实调查井田范围及邻近矿井地质情况 地质资料不满足要求时不得进行设计和建设 [2] 智能化技术应用 - 大幅减少井下瓦检员数量和检查频次要求 [2] - 明确地质勘查/井下作业/监测监控/露天开采等多个环节的智能化技术应用方向和具体要求 [2] - 为煤矿"无人则安 少人则安"和智能化发展提供政策动力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