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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发生一起滑翔伞事故致1死 调查报告:企业瞒报事故
央视网· 2025-12-01 13:10
事故核心概述 - 2025年8月4日,贵州优翼户外运动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滑翔伞应急课程培训时,发生一起学员非正常降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1] - 事故被认定为一起瞒报的高空坠落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1] - 事故直接原因为学员刘某自行开展其尚未熟练掌握的螺旋科目飞行训练,操作不当导致高处坠落 [18] 事故相关公司基本情况 - **贵州优翼户外运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某虹,股东为李某俊,经营范围包括业务培训、体育赛事组织等,于2024年5月1日成为2024年至2027年度全国滑翔伞运动培训合作机构,并持有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的临时空域使用许可 [2] - **优翼蓝凌(贵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某俊,经营范围包括信息咨询、体育表演组织等 [2] - **优翼(贵州)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某俊,经营范围包括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体育竞赛组织等 [3] - **六盘水牂牁旅游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肖某华,经营范围包括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旅游景区经营等 [3] - **六盘水云雅农业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施某,经营范围包括体育竞赛组织等,持有2025年2月25日至8月25日的临时空域使用许可 [3] 公司间合作关系与协议状况 - **场地使用**:优翼户外公司曾用名贵州翔虹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与牂牁旅投公司签订为期3年的合作协议,按商业带飞人数缴纳100元/人/次的管理费,并于2022年投资近十万元新建降落场 [4] - **协议到期后**:2024年4月12日,牂牁旅投公司决定与优翼户外公司等签订为期一年的比选合同,但在续签期间要求优翼户外公司暂停业务,后于2024年8月9日通知其可先行恢复带飞业务 [5] - **协议缺失**:截至事故发生时,优翼户外公司与牂牁旅投公司未能就新合作协议达成一致,未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及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6] - **空域使用**:优翼户外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同时使用了本公司及云雅公司申请的空域,双方未签订相关的合作协议及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6] - **内部合作**:2024年4月5日,优翼户外公司与优翼蓝凌公司签订《服务代理合同》,委托其提供代理销售、财务管理等服务;同日与优翼体育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由其负责推广宣传、代理招生等业务 [7] - **业务承包**:2025年3月1日,优翼蓝凌公司与持证助教孙某签订《滑翔伞业务承包协议》,协议期至2026年3月1日,约定孙某承包带飞游客服务及培训学员等业务,并每月向公司收取至少5000元承包费(6月至10月至少8000元) [7] - **管理权移交**:2025年7月,法定代表人张某虹前往新疆开展其他业务,滑翔伞应急课程培训工作交由孙某负责,7月22日,股东李某俊在工作群中安排孙某全权负责安全工作 [8] 事故过程与应急处置 - **培训与准备**:学员刘某于2024年4月22日通过微信向优翼户外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虹交纳2900元学费,并于2025年7月30日抵达后签署了《风险提示书》及《免责承诺书》 [9] - **培训结果**:2025年7月31日至8月3日,刘某在孙某指导下进行培训,SIV科目九小项中有五项合格,四项(包括螺旋逐步改出、螺旋改出等)不合格 [10] - **事故经过**:2025年8月4日,现场负责人孙某因需带飞游客,告知学员可自主飞行或练习已掌握内容,学员刘某在未得到现场指导的情况下,于10时44分自行起飞并进行螺旋科目训练,在对讲机中接受伞友蒋某英的口令式建议,训练中未能成功改出,快速坠落至距降落场约300米的水域受伤 [11] - **救援与送医**:事故发生后,刘某被救援船救起,随后由公司员工开车送医,11时42分与救护车汇合,13时左右到达六盘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检查,后于17时17分签署同意书转院至贵阳,20时左右抵达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13] - **死亡与鉴定**:刘某于8月5日5时58分经抢救无效死亡,司法鉴定死因为高坠多发伤后心脏主动脉夹层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13] 事故信息报送与善后 - **信息报送延迟**:事故发生后,孙某于当天15时左右向李某俊电话报告,李某俊随后报告张某虹,8月5日6时左右孙某将死亡消息告知李某俊,张某虹于17时20分左右向行业协会及牂牁旅投公司相关人员告知事故,直至8月6日死者家属向政府反映,相关政府部门才相继知晓事故 [14] - **善后赔偿**:事故发生后,政府成立专项工作组,经协调,死者家属同意优翼户外公司先期支付50万元赔偿金,待事故调查结束后再依法追偿 [15] 事故原因与责任认定 - **企业管理缺失**:优翼户外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失,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未在起降场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未配备至少2名技术指导人员 [19] - **主要负责人责任**:法定代表人张某虹未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未组织建立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消除隐患 [19] - **现场管理失职**:股东李某俊及现场全权负责人孙某,检查安全生产状况不到位,未能发现和制止刘某的违规训练行为及伞友蒋某英的误导行为 [19] - **合作方管理缺位**:牂牁旅投公司及云雅公司未与优翼户外公司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滑翔伞基地及空域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 [20] - **监管责任不到位**:六枝特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到位,重安排部署、轻督促落实,2025年召开安全有关会议8次,但未对滑翔伞活动企业下达检查文书 [20] - **属地监管不力**:牂牁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不到位,安全检查不深入、不细致,隐患整改督促落实不到位 [20] 对责任单位及人员的处理建议 - **对责任人员**:建议对优翼户外公司主要负责人张某虹由公安局立案侦查,对经理李某俊及现场负责人孙某由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对云雅公司法定代表人施某及牂牁旅投公司运营部部长尚某由上级党委给予处理,对六枝特区体育中心主任李某由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给予处理 [23][24][25] - **对责任单位**:建议对优翼户外公司由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对牂牁旅投公司及云雅公司由文体广电旅游局处以罚款,建议六枝特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及牂牁镇人民政府向特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6] 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建议 - **企业主体责任**:滑翔伞活动有关企业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硬件设施和通讯设备 [27] - **行业监管责任**:行业监管部门需切实担负起安全管理职责,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28] - **属地管理责任**:属地政府需强化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巡查检查,建立管理台账,加强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29][30] - **信息报送与应急**:企业需严格落实事故报告要求,完善事故预防、报告及处理制度,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完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