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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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南科技: 融资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1 08:19
融资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 [1] - 直接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制度 [1] - 融资行为主要包括向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的间接融资 如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 [1] 融资决策机构与程序 - 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分别在职权范围内对融资事项做出决策 [2] - 财务部为融资实施部门 负责根据经营需要提出融资计划 经总经理确认后报有权决策机构批准执行 [2] - 融资决策程序包括财务部提出申请、总经理审批、按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及财务部实施四个步骤 [2] 融资审批权限 - 单笔融资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30%的由总经理审批 [2] - 单笔融资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30%的需经总经理审查同意后报董事会审批 [2] - 融资合同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代表公司对外签署 实施过程不再履行审批程序 [2] 制度执行与修订 - 融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或对外担保的需按专项制度执行并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1]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冲突时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执行 并及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 [2] - 制度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