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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锻智能: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1 16:1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Hefei Metalforming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Co Ltd [1] - 公司由合肥锻压机床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承继原有权利义务,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1] - 公司于2014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4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1] - 公司注册地址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123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441.4437万元 [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 [2] - 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2] - 公司章程对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规定了相关诉讼权利 [2] - 公司设立党组织,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3]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为成为业内领先的装备机械产品制造商,为股东创造最大利益 [3] - 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锻压机械、工程机械、机床配件、矿业设备、环保设备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3] - 同时涉及医疗器械、消毒防护用品等业务,以及机械设备租赁和进出口业务 [4] 股份相关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9441.4437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4] -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特殊情况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4] - 公司可采取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派送红股等 [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监督权、查阅权等权利 [9] - 股东可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提起诉讼 [10] - 股东需遵守章程规定,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12]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或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13] 董事会与高管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 [39] - 董事会行使经营计划制定、高管聘任、基本管理制度制定等职权 [39]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发挥监督制衡作用,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48]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5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按规定期限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56] - 税后利润分配顺序为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股东分配 [57] - 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或增加资本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