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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宝鹰: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4 16:3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Shenzhen Bauing Construction Holding Group Co , Ltd [2] - 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31日 注册于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618884987N [2] - 公司于2005年5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00万股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16,248,693元 [2] - 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8号讯美科技广场 邮政编码518057 [2] 公司章程总则 - 公司章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 [1]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 -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2][3]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智能系统工程设计 智慧城市项目投资 智能化工程 机电设备安装 消防设施工程 幕墙工程等 [5] 股份结构 - 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股份总数为150,330,000股 全部由发起人认购 [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516,248,693股 均为普通股 [6]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6] -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 参加股东会 行使表决权 查阅公司文件等权利 [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13]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 缴纳股款 不抽回股本 不滥用股东权利等义务 [18] 股东会机制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20] - 股东会行使选举董事 审议利润分配方案 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等职权 [20]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23]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需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一名 副董事长一名 独立董事三名 [54] - 董事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50] - 董事应当遵守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50][51]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不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62] - 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 [63]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 [64] 公司治理特色 - 公司设立共产党组织并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13] - 公司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明确对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追责追偿的保障措施 [53] -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股东可提起诉讼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