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精品项目(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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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设立专项资金孵化精品文艺项目
大众日报· 2025-09-15 00:57
专项资金支持计划 - 山东省每年统筹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孵化文艺精品项目 [1] - 资金重点支持处于创意构思 素材积累 前期采风 大纲撰写 剧本创作等前期阶段的文艺项目 [1] - 实施细则对"好创意 好题材 好本子 好苗子"四位一体创作项目给予分级扶持 [1] 扶持门类与金额 - 戏剧 电影 电视剧类项目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1] - 纪录片 动画片 网络视听类项目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1] - 文学作品 广播剧 美术 音乐 曲艺等门类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 [1] - 书法 摄影 文艺评论等门类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 [1] 覆盖范围与实施机制 - 孵化范围涵盖文学 影视 网络文艺 舞台艺术 视觉造型 民间文艺 文艺评论等多元文艺门类 [1] - 建立从主题到选题再到项目的全链条支持机制和全过程引导机制 [1] - 通过一体化推进方式强化文艺精品项目的储备孵化和创作传播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