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抗菌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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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版化工产业限制淘汰目录征求意见
中国化工报· 2025-08-15 01:49
政策修订背景 - 江苏省工信厅修订《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形成2025年本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8月5日至9月5日 [1] 限制类农药生产装置 - 限制类包括高毒、高残留及对环境或农产品质量安全影响大的农药原药生产装置 涵盖氧乐果、特丁磷、杀扑磷、溴甲烷、灭多威、涕灭威、克百威等16种具体产品 [1] - 限制类还涉及草甘膦、毒死蜱、三唑磷、百草枯、百菌清、阿维菌素、吡虫啉、乙草胺、甲草胺等9种农药生产装置 [1] - 新增化学合成类农药原药生产企业被限制 除非原药用于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新品种、新剂型及生物农药开发与生产 [1] 淘汰类生产工艺装备 - 淘汰类生产工艺装备包括使用汞或汞化合物的甲醇钠、甲醇钾、乙醇钠、乙醇钾、聚氨酯、乙醛、烧碱、生物杀虫剂和局部抗菌剂生产装置 [2] - 淘汰钠法百草枯生产工艺、敌百虫碱法敌敌畏生产工艺 [2] - 淘汰小包装(1公斤及以下)农药产品手工包(灌)装工艺及设备 [2] 淘汰类农药产品 - 淘汰高毒农药产品包括六六六、二溴乙烷、丁酰肼、敌枯双、除草醚、杀虫脒、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二溴氯丙烷、治螟磷(苏化203)、磷胺、甘氟、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硫环磷(乙基硫环磷)等19种产品 [2] - 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淘汰的产品包括氯丹、七氯、溴甲烷、滴滴涕、六氯苯、灭蚁灵、林丹、毒杀芬、艾氏剂、狄氏剂、异狄氏剂、硫丹、氟虫胺、十氯酮、α-六氯环己烷、β-六氯环己烷等16种产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