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曲酱香基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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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01 19:02
诉讼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披露了贵州仁怀茅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茅台支行申请查封贵州高酱酒业有限公司贷款抵押物的情况 [1] - 公司近日收到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5)黔0382民初856号) [1] 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 - 被告一需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374,077元,并按月利率9%计付2024年8月21日起至还清借款的利息(含罚息) [2] - 被告一在前述借款本息范围内对存放于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名酒工业园区的1296.96吨大曲酱香基酒享有优先受偿权 [2] - 被告二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及被告三成都兴健德贸易有限公司对前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 - 三被告需支付原告律师费8,000元及案件受理费391,813元,被告三另需负担公告费600元 [2] 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 公司已确认借款本金并计提相应利息 [2] - 案件尚在一审判决上诉期,公司会依法提起上诉,暂无法预计对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2] 案件其他信息 - 案件所处阶段:一审判决 [3]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 - 涉案金额:5,077.45万元 [3]
*ST岩石: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修订后)
证券之星· 2025-08-01 16:35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案件涉及贵州仁怀茅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茅台支行(原告)与贵州高酱酒业有限公司(被告一)的贷款纠纷 [1] - 涉案金额为5077.45万元 [2] - 案件目前处于一审判决阶段 [2] 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 - 法院判决被告一需偿还借款本金并按月利率9‰计付自2024年8月21日起的利息(含罚息) [1] - 原告对贵州高酱酒业有限公司酒库坛区1296.96吨大曲酱香基酒享有优先受偿权 [1] - 公司需对被告一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 对公司财务影响 - 公司已确认借款本金并计提相应利息 [1] - 由于案件尚在上诉期,暂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