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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电子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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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可领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辽宁日报· 2025-08-20 04:46
政策内容 - 沈阳市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补贴对象为60周岁及以上经评估为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1] - 补贴涵盖居家、社区及机构养老服务 包括助餐、助浴、助医、助洁、助行、助急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和机构照护服务[1] - 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通过民政通平台发放 按自然月领取且当月有效 抵扣比例为消费金额的40%[1] 补贴标准 - 长期服务、短期服务、日间托养服务每人每月最高补贴800元 居家上门服务每人每月最高补贴500元[1] - 评估费用可全额抵扣 最高不超过100元 适用于最终评估结果为中度以上失能的老年人[1] 实施流程 - 申请流程包括线上提交申请、能力评估、领取及使用消费券 老年人可通过民政通小程序选取服务机构和预约项目[2] - 服务机构须见到老年人本人方可提供服务 确保政策精准落实[2] 政策背景 - 沈阳市于8月16日启动养老服务消费季活动 7月作为全国7个试点地区之一率先实施该补贴政策[1]
国家要向这些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来看看您是否符合条件
新京报· 2025-07-23 10:32
政策内容 - 民政部与财政部联合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 补贴形式为通过"民政通"以电子消费券按月发放 覆盖居家 社区 机构养老服务[1] - 补贴对象为经统一评估达到中度 重度或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 但正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或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除外[2] - 补贴资金实行央地共担 总体按照9:1原则 东部 中部 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 90% 95%[2] 试点与实施安排 - 项目于2025年7月起在浙江省 山东省 重庆市 辽宁省沈阳市 安徽省滁州市 江西省新余市 四川省成都市等地区先行试点 后续于2025年底前在全国其他省份推开[1][3] - 各地区项目实施期限为12个自然月[3] 补贴使用规则 - 电子消费券当月获得并使用 次月失效 抵扣比例一般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30%-60% 具体比例和额度在券中载明 民政部和财政部将适时调整[2][4] - 消费券可用于居家 社区养老服务的助餐 助浴 助洁 助行 助急 助医 康复护理 日间托养等服务 以及机构养老服务的长期服务(入住30天以上)和短期"喘息服务"(入住30天以内)[2] 申请与发放流程 -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或其代办人通过"民政通"线上注册并提交申请 县级民政部门为不便线上申请的老年人提供线下协助服务[4] - 符合条件者在5个工作日内获得首月电子消费券 后续每月第一天发放当月券 老年人因身体状况变化不再符合条件时 相关方需告知民政部门 次月停发[4] 老年人能力评估机制 - 评估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 通过"民政通"线上统一开展 结果归集至全国统一数据库 2024年7月以来已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者可不重复评估[7] - 评估机构需为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至少配置5名专职或兼职评估人员 可包括养老服务机构 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定点评估机构或医疗卫生机构[7] - 评估人员需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5年以上医疗护理 健康管理 养老服务或老年社会工作实务经历 并熟练掌握国标要求[7] 养老服务机构要求 - 参与项目的养老机构需依法登记备案 具有收住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能力 执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强制性标准 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需依法登记且经营范围含养老服务[9] - 正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机构不得参加 禁止"先涨价后抵扣" 虚假交易 骗补套补等行为 违者取消资格[9] - 各地民政部门需合理确定并更新参与机构名单 支持不同所有制 注册地 规模的机构公平参与 不得限制付款方式或要求采购新支付设备[10] 监管与防欺诈措施 - 通过"民政通"实现全流程监管 包括服务实时拍照留痕 地点定位打卡 人员轨迹判断 最低服务时长要求 服务录音及不合理服务自动预警[12] - 各地民政部门需分析预警信息 对疑似骗补套补行为调查核实 委托第三方或部门联合检查 按比例抽查服务情况和评估结果[12] - 对弄虚作假的机构取消参与资格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涉嫌违法者移送司法机关 相关人员依法依纪处理[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