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可领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辽宁日报·2025-08-20 04:46
政策内容 - 沈阳市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补贴对象为60周岁及以上经评估为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1] - 补贴涵盖居家、社区及机构养老服务 包括助餐、助浴、助医、助洁、助行、助急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和机构照护服务[1] - 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通过民政通平台发放 按自然月领取且当月有效 抵扣比例为消费金额的40%[1] 补贴标准 - 长期服务、短期服务、日间托养服务每人每月最高补贴800元 居家上门服务每人每月最高补贴500元[1] - 评估费用可全额抵扣 最高不超过100元 适用于最终评估结果为中度以上失能的老年人[1] 实施流程 - 申请流程包括线上提交申请、能力评估、领取及使用消费券 老年人可通过民政通小程序选取服务机构和预约项目[2] - 服务机构须见到老年人本人方可提供服务 确保政策精准落实[2] 政策背景 - 沈阳市于8月16日启动养老服务消费季活动 7月作为全国7个试点地区之一率先实施该补贴政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