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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码入企行政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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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推行“亮码入企”行政检查制度 执法人员不“亮码”企业可拒绝检查
南方日报网络版· 2025-12-03 08:21
政策举措 - 江门市全面推行“亮码入企”行政检查制度,企业可要求执法人员出示电子执法证及行政检查二维码,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的,企业有权拒绝检查 [1] - “亮码入企”制度通过数字政府科技赋能,实现涉企行政检查“无感定位、全程监督”,不增加企业和执法人员负担 [1] - 执法人员检查时必须亮码,后台自动记录执法地点、部门、人员、到场时间等信息,无需手工申报,提高执法工作效率 [1] - 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可实时监督,对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高频次检查等快速预警,企业可扫码核验身份、查阅通知书、提交评价反馈 [1] - 江门已完成系统部署、配置和联调,并组织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执法人员培训 [2] 实施成效 -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启动以来,今年1—10月全市入企行政检查次数同比下降55% [2] - 同期全市罚没收入同比下降15% [2] - 同期市县镇三级行政执法部门通过“粤执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同比下降3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