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好佳荷兰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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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现在的零食热量都按“份”算?
36氪· 2026-01-05 11:53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揭示了零食行业在营养成分表标注上普遍采用“每份”而非“每100克”作为单位,这种标注方式可能导致消费者低估实际摄入的总热量,形成“热量刺客”现象[1] - 该做法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但“每份”的定义因产品规格和品牌而异,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使其产生低卡“幻觉”[24] 行业标准与法规 - 根据《GB28050-2011》及《GB28050-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成分表可以“每100克”、“每100毫升”或“每份”为单位进行标示[19] - 新国标(GB28050-2025)进一步规定,按“份”标示时,每份质量或体积可参考附录E的“食品份量参考值”[19] - 附录E为不同食品类别提供了份量参考值,例如:饼干、膨化食品、派等西式装饰蛋糕类的参考值均为30克,坚果为20克,水果干制品为10克[20][22] 公司产品标注实践 - **好丽友**:其经典产品“好丽友·派低糖版”营养成分表标注为每份32克(即一枚),净含量384克每盒[4];旗下“好友趣”和“呀!土豆”产品,尽管净含量分别为70克和40克,营养成分表均统一使用“每份35克”标注[12][13][15] - **亿滋(奥利奥)**:“奥利奥点亮梦想系列夹心饼干”净含量97克,营养成分表标注为每份19.4克(约为两片饼干的重量)[4] - **费列罗**:其巧克力产品标注每份12.5克的热量,按每盒600克含48颗计算,一份即一颗巧克力[7] - **雀巢(奇巧KitKat)**:威化巧克力营养成分表标注“每份12.5克”,与每枚实际重量约12克存在微小差异,导致热量估算偏差[9] - **上好佳**:旗下“鲜虾片”、“荷兰豆”、“洋葱圈”等多款膨化零食,在不同净含量规格(如65克、75克)的产品上,营养成分均以“每份30克”标注[11] - **乐事**:马铃薯片小包装(23克袋装)营养成分表单位标注为“1袋(23克)”,而大包装(70克袋装)和桶装(90克)则改为“每30克”标注[17] “每份”定义与计算方式 - 当产品最小单元质量在类别参考值的50%至150%范围内时,一件即可为“一份”,例如乐事23克袋装薯片在膨化食品参考值30克的此范围内[23] - 当最小单元质量不到参考值的50%时,可以几件凑成一份,例如奥利奥一片约9.7克,不到饼干类参考值30克的50%,故以两片19.4克为一份[23] - 当产品规格超过参考值的150%(如70克、80克大包装),品牌可直接采用类别参考值(如30克)作为“一份”,或通过“分割”方式让单份落在参考范围内[23] - 品牌采用固定质量的“份”进行标注,部分原因是为了统一不同规格产品的包装印刷口径,方便消费者辨认和计算[24] 对消费者的潜在影响 - 以“每份”标注的营养成分表,因其每份重量通常远小于100克,导致标注的绝对热量数值看起来更低,可能制造低卡“幻觉”,误导消费者[24] - 消费者若未仔细核对“每份”对应的实际质量与整包净含量的关系,容易在不知不觉中摄入数倍于预期的热量,例如吃完一整包可能摄入近三倍热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