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止血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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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5 19:08
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 股东深圳市中科招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41,752,8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270% [1] - 中科招商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756,94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 - 截至2025年12月5日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中科招商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62,000股,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实际减持数量远低于计划上限 [2] - 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业务规则,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计划一致,未提前终止,也未违反承诺 [4] 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6日上午10:00-11: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5][6][10] - 投资者可在2025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或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预先提交问题 [6][11] - 公司参会人员包括董事兼执行总裁李常青、高级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芮晨为、独立董事万遂人、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龚星亮 [8] - 说明会旨在让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7] 核心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在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1-8基础上,维持公司“一种止血夹”发明专利有效,专利号为201410222753.7 [15][16] - 本次无效宣告请求由北京中科盛康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提出,理由包括该专利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等 [16]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后对无效宣告请求人的理由不予支持,这是中科盛康第二次针对同一专利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第一次请求已于2025年4月3日被驳回 [17][18] - 公司作为专利权人,此前因中科盛康相关产品涉嫌侵害该专利,已于2022年9月提起侵权诉讼,一审判决中科盛康停止侵权并赔偿70万元,案件目前仍在最高人民法院上诉审理中 [17] - 公司认为,此次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当期和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15][19]
南微医学: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09:13
案件基本情况 - 案件编号为4W120148号,无效宣告请求人为北京中科盛康科技有限公司,专利权人为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 涉案专利为"一种止血夹"(专利号:201410222753 7),由公司于2014年5月23日申请,2015年11月18日获授权 [2] -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5年5月28日受理该无效宣告请求 [2] 前期诉讼情况 - 公司于2022年9月对中科盛康发起专利侵权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中科盛康构成侵权,判令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公司70万元 [1][2] - 中科盛康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截至公告披露日案件尚在审理中 [1][2] 专利技术情况 - 涉案专利技术方案在中国、欧盟、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地区均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3] - 公司可旋转重复开闭软组织夹产品使用涉案专利,该产品2024年国内销售额约1 2亿元,占公司国内总营收约15% [3] - 公司已构建包括基础技术、技术诀窍、专利等多层次核心技术体系 [4] 潜在影响分析 - 如专利被认定无效,竞争对手可无偿使用相关技术方案,公司对中科盛康的诉讼将无法获得赔偿 [1][3] - 专利无效不影响公司继续生产销售相关产品,公司产品受多项专利共同保护 [3][4] - 公司核心竞争力不仅依赖专利体系,还包括产品迭代能力、成本优势、规模效应和营销渠道等 [4] 后续进展 - 公司将根据《专利法》积极跟进事项进展并及时披露 [4] - 目前案件尚无最终结果,对公司损益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