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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疑云”牵出骗税黑洞 ——揭秘温州畅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搜狐财经· 2025-12-03 23:41
案件概述 -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温州畅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件[1] - 该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支付手续费的方式,从上游12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528份,骗取出口退税1967.92万元[1][2] - 税务部门依法作出追回骗取的出口退税款、停止未退税款退税、追缴税费款135.07万元及相应滞纳金的处理决定[1][2] - 该公司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被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罚金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周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20万元[1][2][5] 案件侦破过程 - 2023年10月,税务部门收到外部门移交的异常线索,提示该公司存在骗取出口退税的可能性[3] - 初步调查发现多项经营数据异常:2015年6月至2017年12月,结汇金额高达8270万元却未见运费支出;2015年6月至2023年8月支付货款3亿元,货运及代理费仅215万元,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日常账务中几乎没有工资、办公费等常规开销[3] - 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个人账户与多家上游企业资金往来密切,存在多次向个人或个体户账户支付大额货款等异常操作[3] - 税、警、银三部门组建联合专案组,通过税收大数据追踪超过1700份发票流向,发现进项发票品名高度集中为鞋类,来源地相对单一,上游部分开票企业由同一个财务人员代理记账[4] - 通过调取上百个账户、数十万条流水,发现多条虚开资金回流路线,涉案虚开资金达1.6亿元[4] - 专案组锁定以周某某为主的骗税团伙以及12户上游虚开企业,并赴河南、河北两省集中收网,传唤抓捕犯罪嫌疑人30余名[4] 作案手法 - 该公司从市场采购的鞋类基本为不含税价格,没有取得相应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4] - 为骗取出口退税,周某某等人勾结12家鞋业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虚假购销合同,搭建虚假资金链条,为该公司配齐进项后申报退税[4] - 上游开票鞋企从中收取开票手续费获利[4] 处理依据与结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以假报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一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5] - 税务机关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追回骗取的出口退税款1967.92万元,停止未退税款退税,追缴税费款135.07万元及相应滞纳金的处理决定[1][2][5] - 法院依法判处公司罚金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周某某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20万元[1][2][5] 行业监管动态 - 税务部门将持续依法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坚决维护良好税收秩序,保障国家税收安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