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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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重磅发布!4项免税政策释放社保基金红利
证券时报· 2025-09-02 12:48
文章核心观点 -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通知明确4项免税举措 支持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 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已缴税款符合条件的可退回 [1] - 免税举措直接提升承接主体净收益空间 社保基金有望成为资本市场长期机构投资者的"压舱石" 推动市场从"短期博弈"向"长期价值"转型 [1][5][6] - 政策传递"稳预期"、"促改革"、"稳市场"三重信号 缓解养老金支付压力 推动国企改革与社保体系联动 为A股等市场注入长期资金 [7][8] 免税举措具体内容 - 对承接主体运用划转国有股权和现金收益投资过程中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收入和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3] - 将转让划转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投资取得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4] - 承接主体转让划转的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免征印花税 [5] - 对承接主体转让划转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及运用现金收益买卖证券应缴纳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实行先征后返 [5] 政策影响分析 - 免征增值税降低交易成本使投资收益"颗粒归仓" 印花税减免鼓励承接主体参与非上市股权市场挖掘高成长性资产 [5] - 企业所得税不征税进一步放大投资收益实际留存比例 显著提高投资回报率增强承接主体投资动力 [5] - 税收优惠降低试错成本 鼓励承接主体从传统低风险资产转向多元化配置如权益类资产、REITs或跨境投资 [6] 政策背景与框架 - 2017年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要求划转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10%国有股权 [10] - 2023年财政部、人社部、国资委三部门印发《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现金收益投资运营规则 [10] - 地方层面将不低于上年底累计现金收益的50%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进行投资运营 剩余部分由地方各承接主体在限定范围内投资 [11] - 2017年方案是制度基础 2024年办法是操作规范 本次税收政策是执行保障 共同构建从"资本划转"到"资本增值"的可持续政策框架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