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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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8 11:08
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 2024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4,323,657.54元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07,122,425.52元 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61,446,083.06元 [1] - 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以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确定 [1] 现金分红方案 - 以总股本42,000,000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 合计派发50,400,000元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红股 [2] - 2024年度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19.68% [2] - 若实施权益分派前总股本变动 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总额 [2] 财务数据对比 - 2024年现金分红总额50,400,000元 2023年为0元 2022年为37,800,000元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88,200,000元 [2][3]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56,034,602.93元 同比2023年268,383,184.09元下降4.6% [2] - 2024年营业收入1,497,447,995.69元 同比2023年1,375,608,038.97元增长8.86% [2] 行业与资金规划 - 公司主营新能源汽车直流充电设备核心部件研发生产 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 [3] - 需保持充足资金用于研发投入及全球业务布局 以维持技术优势和国际竞争力 [3]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及监事会全票通过利润分配预案 认为方案符合法规且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需求 [4] - 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优优绿能: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更正后)
证券之星· 2025-05-19 11:2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〇二五年五月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下称"《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 法》 (下称"《首发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下称"《保 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 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与《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四、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第四节 保荐人关于本次证券发行聘请第三方行为的专项核查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