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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许季刚:商业模式创新需将ESG、绿色转型纳入产品开发体系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31 05:13
文章核心观点 - 企业绿色低碳转型进入系统攻坚期,ESG需从合规披露转向价值创造,供应链降碳需破解标准与协同难题,CCUS技术的市场化突破需政策、技术与产业生态联动发力,这三大领域进展将直接影响中国国家自主贡献目标落地与绿色转型质效 [4] 绿色发展与“十五五”规划基础 - 中国建成全球规模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持续提升,新能源汽车、光伏组件等“新三样”产品在国际市场形成强大竞争力,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供产业基础 [5] - 循环经济已被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相应的省部级循环经济规划已超过40部,政策顶层设计渐趋完善 [5] - “十五五”时期绿色循环发展需实现绿色要求与企业盈利需求的拉通一致,中国企业首要补强商业模式创新性,其次是与商业模式适配的技术创新能力 [6] - 商业模式创新需将绿色转型提前纳入产品开发体系,主动接洽有绿色需求的下游客户,开展市场教育并定制化开发绿色产品,如不同再生纤维含量的纺织品、不同绿电消纳/循环回收比重的化工产品 [6] 能源安全与技术创新 - 能源安全是绿色转型首要保障,平衡安全和发展需要一个系统性方案,技术端需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技术支撑,前瞻布局灵活性资源如储能、灵活性改造后的火电、需求侧响应等,构建“源网荷储”智能互动解决方案 [7] - 技术突破需要先进制度与市场设计保障商业化应用和合理回报,关键是建立能及时、准确反映电力供需时空价值和灵活调节价值的价格信号机制 [7] - 2024年以来包括现货市场、容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在内的电力市场高速发展,是支撑碳达峰目标和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实现的重要实践,为电力全链条玩家带来众多新兴机遇 [7] 企业碳披露与供应链管理 - 供应商碳披露需基于明确标准或规则,对于已有碳排放核查方法论的行业如火电、钢铁、水泥、铝等,建议以国标为准,无国标可参考地方或行业团体标准,核心要求是统一同样产品的碳排放因子,可由链主企业制定模板供供应商填写 [8] - 为保障真实性和公信力,链主企业需引入具备明确方法论或认证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三方盘查工作 [8] - 链主企业可联合同行和上游供应商,共同推动暂未有空缺的行业开展标准制定工作,推动各行业“碳透明”进程 [9] - 链主企业推动供应链绿色发展行动不能仅限于对供应商的ESG评估和采购倾斜,更应注重评估前的培训教育和评估后的整改优化,起到引领、赋能的核心作用 [10] - 具体实践包括在全球核心区域举办供应商日活动、线下讲座明确ESG要求,并赋予内部采购专家培训供应商ESG优化的职责 [10] - 基于EcoVadis评估,对45分以下供应商提供针对性整改建议,结合整改结果提供更短账期、更优采购价格、ESG评估费用补贴等支持,将供应链金融支持不限于最头部供应商 [11] 供应链碳排放核算工具 - 咨询机构可基于GHG Protocol等温室气体核算标准提供碳排放核算模型并协助搭建内部数字化平台,使核查更简单、更真实 [12] - 供应链碳排放核算可分为15个大类、上百个小类,以量化核心排放源,并基于丰富因子数据库定位排放大且有降碳可能性的部分 [12] - 需结合跨行业最佳实践明确具体减碳方向,有的可通过常规手段推动,有的需要以生态圈合作方式促进合作伙伴降碳 [12] 减碳技术突破与CCUS发展 - 在全球实现“净零”的技术组合中,CCUS是重要组成部分和“最后一公里”,其工程实践在中国取得显著进展,国际工程市场越来越多出现中国技术和解决方案 [13] - 政策端应构建强有力的激励与约束政策体系,加快推进CCUS相关技术标准建设,建立系统性补贴激励机制如财政补贴、绿色金融工具,并设置明确技术标准发展日程表,强化项目核查与监管 [13] - 全国碳交易市场应加快各行业纳入节奏、推动交易规模和热度提升,碳价水平高低是决定CCUS是否拥有市场化运作条件的根本 [14] - 技术端需突破碳捕集环节的低能耗溶剂、膜分离、富氧燃烧、循环流化床捕集等高效技术的示范工程建设与规模化应用,以降低整体投运成本,同时加强封存环节数字技术部署如数字监测、压力传感、数字孪生等手段加强透明化、智能化管理 [14] - 产业端需形成CCUS一体化产业链,打破不同环节碎片化运营、提升产业链协同性,进行产业链拓展、跨产业联合、集群化发展形成新产业生态,相关部委及行业协会需发挥引导和促进作用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