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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经营所得如何添加减半优惠政策?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03 07:47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操作流程 - 人员信息采集需通过【代扣代缴】模块完成 填写姓名、证件号码等基本信息并报送成功后 方可进行扣缴申报操作 [4] - 经营所得申报需先进入【预缴纳税申报】界面 系统自动带出已报送成功的人员信息 需确认税款所属期并修改公共信息 [6] - 申报编辑界面需填写收入总额、利润信息等数据 并可对减免税额等专项信息进行编辑 [8] - 减免扣除明细界面显示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事项 需选择适用减免性质并填写减免税额 [9] 经营所得申报数据 - 申报表包含14项计算项目 包括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弥补亏损等 最终生成应补/退税额 [8] - 示例数据显示收入总额为0元 成本费用0元 应补税额0元 减免税额20元 [10] - 系统支持按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核定征收)分类处理 并自动计算分配比例(示例为100%) [10] 系统功能模块 - 主界面包含人员信息采集、综合所得申报、分类所得申报、非居民所得申报等核心功能模块 [5] - 经营所得模块下设预缴申报、年度汇算、退税申请等子功能 支持申报状态查询与更正操作 [10] - 系统实时显示人员信息统计 示例中总人数2人 本月入职1人 离职0人 [5]
漫解税收丨母子公司资金往来提醒!这两大雷区别踩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01 00:44
企业所得税利息支出税前扣除规则 - 母子公司之间的借款利息支出需由母公司确认利息收入并申报纳税,子公司确认利息支出[3] - 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数额的部分不能税前扣除[4] - 公司股东在规定期限内出资未到位的利息支出不能全额税前扣除[4] 企业利息支出自查要点 - 需核查贷款合同、关联企业资金往来及利息支出情况,确认母公司提供的贷款利息是否按规定税前扣除[6] - 需检查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额是否大于实收资本余额,结合对外借款利息和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调整情况[6] - 需自查是否存在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扣除风险[6] - 需核查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是否符合债资比要求[6]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9]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9]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9]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9]
执业每一课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码”讲解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30 04:09
政策背景 - 税务总局出台《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4] - 政策明确要求税务机关运用信息技术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人员赋予信用码 [4] 信用码定义与功能 - 信用码采用二维码形式,展示持有者的基本信息和信用情况 [5]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需报送基本信息并作出信用承诺以获取信用码 [6] - 涉税服务人员需通过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获取信用码 [7] 信用码获取方式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一键生成信用码 [10] - 涉税服务人员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后获取信用码 [10] 信用码使用场景 - 可通过企业网站、公众号、橱窗广告、宣传册、投标书、鉴证报告、个人名片等方式展示信用码 [11] - 在签订涉税专业服务合同或提供服务时需主动展示信用码,接受服务对象监督评价 [11] 信用码操作流程 - 机构信用码:通过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按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信息查询路径操作 [12] - 人员信用码:通过自然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按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专业服务人员信用信息查询路径操作 [14] 信用码申领条件 - 机构需满足税务登记状态正常、未纳入失信名录、有信用积分、申领人为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 [15] - 人员需满足任职机构状态正常、未纳入失信名录、有信用积分 [15] 信用码分类 - 二维码颜色根据信用积分和状态分为5种不同颜色 [12]
山西:电子税务局如何查询已送达的电子文书?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30 00:50
税务文书电子送达查询流程 -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已送达的电子文书 登录后点击【我要查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查询】-【税务文书送达确认】进入查询界面 [2] - 查询时可设置文书种类、送达起止日期、是否已查阅等条件 点击【查询】后系统展示结果 [2] - 下载或打印功能支持PDF格式保存 在文书种类列点击相应文书后选择打印或下载按钮 [3] 平台性质说明 - 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学习平台 文章仅供学习参考非实际办税标准 [6]
员工出差交通费进项税额抵扣全攻略,一篇搞定!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28 01:41
员工出差交通费进项税额抵扣规则 开车出行 - 通行经营性收费公路取得的征税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 [1] - 通行政府还贷公路取得的财政电子票据不可抵扣 [2] - ETC预存通行费取得的不征税发票不可抵扣 [3] 乘车出行 -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需凭注明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客票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电子普通发票除外) [4] - 长途客运手撕票因未注明身份信息不可抵扣 [5] 铁路出行 - 注明员工身份信息的高铁车票可作为抵扣凭证 [6] 飞机出行 - 航空退票费属于现代服务业 取得6%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 [7] - 退票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属于旅客运输服务 需注明"其他现代服务"的专用发票方可抵扣 [7] (注:文档8为政策依据列表 文档9为免责声明 均未包含实质性分析内容)
山西:电子税务局如何进行进项税额转出情况查询?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27 00:49
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 - 核心观点:文章详细介绍了企业办税人员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进项税额转出情况的具体操作流程 [1] - 操作步骤分为四步:企业业务登录后依次点击【热门服务】-【发票业务】进入发票查询模块 [2] 在"用票业务办理"位置选择【发票查询统计】功能 [3] 进入查询界面后点击【进项税额转出情况查询】并选择税款所属期进行查询 [3] 查询结果可通过操作列的【查看明细】获取详细信息 [3] 信息来源说明 - 文章内容来源于山西税务税宣速递官方渠道 [4] - 发布平台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学习交流平台 文章内容仅供学习参考 [6]
12366甬税有声|改签费可以按照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20 12:59
税务抵扣政策 - 一般纳税人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取得的电子客票行程单中单独注明的改签费,可以按照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4] -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和铁路车票上列明的改签费,属于纳税人提供运输服务取得的价款和价外费用范畴,适用2019年第39号公告第六条规定 [5] - 改签费进项税额抵扣政策适用于所有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企业 [5] 政策依据 - 税务处理依据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 [5] - 政策明确将运输服务中的改签费纳入可抵扣进项税额范围 [5] 实务操作 - 企业需确保员工出差取得的电子客票行程单中改签费项目单独列示 [4] - 税务部门确认该类型费用可直接适用现有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规则 [5]
山西:电子税务局如何开具不征税发票?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18 00:57
税务系统操作流程 - 在项目信息维护界面添加预付卡销售项目时需手动输入项目名称并选择对应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 系统会自动显示不征税选项 [2] - 蓝字发票开具流程需先选择普通发票类型(不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并填写购买方信息 系统显示当前月份发票总额度为265,075.47元 已开具0张 [3] 平台信息说明 - 蓝色柳林财税室为第三方学习平台 非官方税务机构 其内容仅供学习参考 不构成实际办税标准 [7] - 山西税务税宣速递为官方信息来源 提供二维码关注渠道 [5]
山西:电子税务局中如何将房产税从价计征变为从租计征?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17 01:12
房产税税源采集操作流程 - 纳税人若原从价计征的房产出租后需及时修改房产税的税源采集信息为从租计征 [1] -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进入房产税税源采集页面 [1] - 在房产税税源采集明细表中选择相应房源的【应税明细】进入房屋应税明细界面 [1] - 选择"房屋应税信息(从价)"税源信息点击【变更】填写出租房产原值和面积且两项均需大于0 [1] - 录入出租面积和租金收入等信息后提交并在"房屋应税信息(从租)"模块中新增维护税源信息 [1][2] - 填写出租面积、申报租金收入和申报期起止等信息后提交并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页面完成房产税申报 [2] 信息来源说明 - 操作流程来源于山西税务税宣速递 [2] - 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文章内容仅供学习参考并非实际办税费标准 [4]
前5个月四川新增涉税经营主体48.15万户
新华财经· 2025-06-16 14:14
四川新增涉税经营主体数据 - 1至5月四川新增涉税经营主体48.15万户,其中新办小微企业46.93万户 [1] - 截至当前四川涉税经营主体总数达534.99万户,小微企业占比近90% [1] 税务部门扶持小微企业举措 - 四川税务部门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通过跨部门协作与精准化辅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1] - 专项行动采用"政策找人、服务靠前"模式,重点解决新办小微企业政策知晓度低、流程不熟等初创难题 [1] - 税务与市场监管部门协同,在注册登记环节嵌入"新办主体政策包",覆盖申报操作、风险提示等关键内容 [1] - 年内已累计向1.75万户次新办小微企业提供跨部门政策宣传辅导 [1] 税务服务优化方向 - 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场景,覆盖企业数据填报、迁移登记、参保缴费等跨部门事项 [2] - 强化对小微经营主体的法治引导与合规培育,优化公平法治环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