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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金属和宝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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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买黄金宝石超过10万元需上报,反洗钱监管持续升级中
金十数据· 2025-07-02 06:14
监管新规概述 -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明确从业机构反洗钱义务,要求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并接受监管 [1] - 新规适用于境内从事贵金属和宝石现货交易的交易商,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及其制品,以及钻石、玉石等宝石的原材料及首饰 [2] - 新规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1] 交易监管要求 - 单笔或日累计现金交易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需在交易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1] - 任何可疑交易无论金额大小都需及时上报 [1] - 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需保存至少10年 [3] 客户尽职调查 - 从业机构需在交易开始前或结束前完成客户尽职调查,特别是当客户单笔或日累计交易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或怀疑客户涉及洗钱活动时 [2] - 需根据客户尽职调查信息开展风险分类管理,持续关注客户风险、交易及身份信息变化 [2] - 针对恐怖组织名单、联合国制裁对象等三类主体,一旦发现需立即停止服务并限制资金转移 [3] 机构管理要求 - 从业机构需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依风险与规模配备人员,定期开展洗钱风险评估,周期最长为3年 [2] - 集团型机构需统筹反洗钱工作,境外分支机构在驻在国法律允许范围内执行本规定 [3] - 上海黄金交易所、中国黄金协会、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上海钻石交易所等会员单位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1] 监管差异化策略 - 监管层面将采取风险差异化策略,对高风险机构强化监管,低风险机构可简化或豁免相关程序 [2] - 法律责任方面,对监管人员、自律组织工作人员及从业机构的违规行为设置了追责机制,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 [3]
贵金属、宝石买卖现金交易超10万元需上报,反洗钱监管再扩围
北京商报· 2025-07-01 13:02
反洗钱监管升级 -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1] - 将贵金属和宝石全产业链纳入反洗钱监管,包括交易商、加工、零售、回收等环节 [7][8] - 提交大额交易报告的起点金额由5万元提升至10万元 [1][4] 监管要求变化 - 从业机构需对单笔或日累计10万元以上现金交易进行客户尽职调查 [4] - 客户身份资料保存年限从5年延长至10年 [5] - 大额交易报告需在交易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 [5] 行业影响 - 数量庞大的贵金属和宝石经营门店被纳入监管范围 [1][8] - 实际经营中现金支付占比不足10%,移动支付发达减轻了从业机构压力 [8] - 行业自律机制将成为中流砥柱,建议通过行业协会进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10][11] 监管背景 - 贵金属交易金额大、流通性强,被视为洗钱高风险领域 [7] - 新版《反洗钱法》2025年1月1日生效,重新定义"特定非金融机构" [4] - 监管旨在补足反洗钱漏洞,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市场秩序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