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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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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5年来首次修订,剑指“千禾0”“多半桶”等重大乱象
凤凰网财经· 2025-12-24 12:42
商标法修订草案核心内容 - 商标法修订草案于12月22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修订草案共9章84条,这是5年多来的首次大规模修订[4][7] - 此次修订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商标领域突出问题,旨在完善商标注册、管理和保护制度,并将实践中成熟的做法上升为法律[6][15] 商标领域现存问题 - 截至2024年底,中国累计商标注册申请量达8352.3万件,有效注册商标达4977.7万件,均位居世界第一[8] - 商标领域存在恶意注册屡禁不止、“重注册、轻使用”现象普遍、商标不当使用花样翻新、商标侵权居高不下以及商标注册人过度维权和恶意诉讼等新问题[8] - 恶意注册商标已成为社会顽疾,成因在于注册人并非以正当使用为目的,而是为了搭便车、蹭知名品牌商誉[12] 恶意注册的具体案例与影响 - 存在“冰墩墩”、“谷爱凌”等被恶意抢注为商标的案例[6] - 存在“树上熟”、“白象多半桶”、“壹号土猪”等带有欺骗性的注册商标被曝光[6] - 千禾酱油的“千禾0”仅为商标,事件导致其股价连续五日下跌,市值蒸发超13亿元[9][11] - “壹号土猪”的“壹号土”是注册商标,其商标申请曾因易使消费者对商品原料等特点产生误认而被驳回[12] - 白象“多半袋面”、“多半桶面”产品包装上的“多半”为注册商标,包装同时标有“大分量,倍满足”的标语[12] 监管整治行动与效果 - 2020年至2022年,中国累计打击恶意商标注册87.01万件[13] - 2023年、2024年,中国审结商标异议案件分别为15.3万件和10.3万件[13] - 严厉打击之下,2022年至2024年,国内有效商标注册量增长幅度持续放缓,分别为15.1%、8.1%、3.2%[14] 修订草案的关键新增规定 - 明确不以使用为目的、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商标注册的,不予注册[16] - 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将禁止抢注的范围扩大至不区分注册与否的驰名商标[17] - 明确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可被责令改正、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撤销其注册商标[18] - 明确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依法给予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22] 业内观点与潜在改进方向 - 商标只有使用起来才有价值,注册囤积并无市场价值,近年来的打击行动净化了商标生态[14] - 对未注册驰名商业标识的保护难度更大,修订草案将保护扩大至不区分注册与否,提高了保护便利度[17][18] - 有观点认为,现行商标法对审查时限的要求可能导致审查质量下降,可考虑延长或取消时限要求[19] - 现行规定申请一个商标官方收费仅270元,经济门槛低,可考虑提高收费标准或增加类似专利的维持费用[19][20] - 修订有利于快速处理“树上熟”、“千禾0”等类似案例,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19] - 修订有利于堵住恶意诉讼漏洞,规范市场秩序[22]
商标法5年来首次修订,剑指“千禾0”“多半桶”等重大乱象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24 07:35
商标法修订草案核心内容 - 商标法修订草案于12月22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修订草案共9章84条 此次修订聚焦商标领域突出问题 旨在完善商标注册 管理和保护制度 并将实践中成熟做法上升为法律[2][3] 商标领域现存问题 - 截至2024年底 中国累计商标注册申请量达8352.3万件 有效注册商标达4977.7万件 均位居世界第一[4] - 商标领域存在恶意注册屡禁不止 “重注册 轻使用”现象普遍 商标不当使用花样翻新 以及商标侵权居高不下 过度维权和恶意诉讼时有发生等问题[4] 恶意注册与误导性商标案例 - 千禾酱油的“千禾0”被指为注册商标 而非产品“0添加”的承诺 事件导致其股价连续五日下跌 市值蒸发超13亿元[5] - “壹号土猪”的“壹号土”被注册为商标 但其猪肉产品不一定代表“天然”土猪肉 相关商标申请曾因易使消费者对商品原料产生误认而被驳回[5] - 白象食品的“多半”被注册为商标 用于“多半袋面”“多半桶面”产品 包装上同时有“大分量 倍满足”标语 存在误导消费者之嫌[6] - 晨光乳业的“供港壹号”牛奶被指实际并未供应香港 存在打商标注册擦边球误导消费者的嫌疑[6] - 律师指出 恶意注册的成因在于注册人并非以正当使用为目的 而是为了搭便车蹭知名品牌商誉 且此类相似性注册在法律上界定模糊[6] 整治措施与成效 - 2020年至2022年 中国累计打击恶意商标注册87.01万件 2023年及2024年分别审结商标异议案件15.3万件和10.3万件[8] - 严厉打击下 2022年至2024年中国国内有效商标注册量增长幅度持续放缓 分别为15.1% 8.1%和3.2%[8] 修订草案重点条款 - 修订草案明确 不以使用为目的 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商标注册的 不予注册 增加了“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情形[9] - 修订草案加强驰名商标保护 将禁止抢注的范围从已注册驰名商标扩大至不区分注册与否的驰名商业标识[9] - 修订草案增加规定 明确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 可被责令改正 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撤销其注册商标[10] - 修订草案明确 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造成损失的需承担民事责任 将司法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11] 业内观点与建议 - 专家指出 商标只有使用才有价值 注册囤积并无市场价值 近年来的打击行动净化了商标生态[8] - 专业人士指出 对未注册驰名商业标识的保护此前难度更大 修订草案提高了保护便利度[9] - 专业人士建议 可考虑延长或取消商标审查时限要求 以缓解审查压力并提升审查质量[10] - 专业人士建议 可考虑提高商标注册官方收费标准 甚至增加类似专利的维持费用 以提高恶意注册的经济门槛[10] - 律师指出 此次修法有利于堵住恶意诉讼漏洞 通过法律规制更好地规范市场秩序[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