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举报机制

搜索文档
奖励举报不分内外,合力保障食品安全
南方都市报· 2025-07-08 15:33
食品安全内部举报机制 - 国务院食安委发布《意见》推动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食品从业人员通过"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向单位或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风险隐患 [1] - 报告内容涵盖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不安全因素及食品安全管理问题,涉及食品生产主要安全问题 [1] - 生产经营单位需及时组织核查报告内容,核查属实要尽快整改并给予报告人员物质和精神奖励,重大隐患举报将获重奖 [1] - 举报机制专门设立举报系统,简化沟通环节,有利于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防止打击报复 [1] 举报机制实施特点 - 举报机制主要依靠企业组织实施后续响应,包括问题核实和奖励发放,属于内部监督行为 [2] - 机制效果取决于企业能否做好机制衔接,包括问题跟进解决和奖励落实,以及是否会产生利益冲突 [2] - 对于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企业核查动力和风险隐匿可能性存在不确定性 [2] 外部监督机制补充 - 内部举报机制是补充性监督,有关部门还构建了更广泛外部监督机制 [3] - 近年各地探索将外卖小哥纳入食品安全监督员,赋予特殊监督职责 [3] - 国家市监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印发办法,对举报重大食品违法行为最高奖励100万元,并加强举报人信息保护 [3] 机制评价 - 不同举报机制适应性不同,内部举报机制方便行业日常管理,是有益探索 [3] - 食品从业人员和行业相关人员均可通过举报机制发挥特定作用维护食品安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