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光氢储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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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 新能源利好消息来了!
中国基金报· 2025-11-12 14:09
政策核心目标 - 到2030年,集成融合发展成为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式,新能源可靠替代水平明显增强,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3][15] - 旨在转变新能源开发、建设和运行模式,以应对系统消纳压力加大和国土空间等要素保障难度增加的问题[13] 新能源多维度一体化开发 - 优化“沙戈荒”新能源基地电源结构和储能配置比例,因地制宜建设光热发电等调节性电源,合理控制新建基地煤电装机需求[16] - 探索打造100%新能源基地,积极推进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开发,探索建设以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为调节电源的新型水风光一体化基地[16] - 引导各类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开展风光同场建设,实现场区空间、输变电设施、调节能力等集约共用,有序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改造升级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17] - 鼓励矿区依托闲置土地、塌陷区等资源发展光伏、风电等新能源,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集约化布置送出海缆廊道和登陆点[17] - 推进交通能源融合发展,鼓励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铁路站场、机场、港口等交通场所建设新能源与周边用能一体化设施[18] - 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发展,推动光伏系统与建筑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建设“光储直柔”新型建筑[18] 新能源一体化运营与技术创新 - 持续提升新能源发电功率预测精度,积极采用先进构网型技术,推进新能源多品种协同联合优化控制,打造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19] - 鼓励新能源与配建储能一体化调用,探索新能源与其他电源实质性联营,加快推进虚拟电厂规模化发展,加强分散电力资源的聚合协同[19] 新能源与产业协同发展 - 在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绿电应用水平,打造更具竞争力的新能源制造基地,推进全链条绿色制造[20] - 积极引导高载能产业向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转移,实现“西电西用”就地消纳,引导石油石化、化工、钢铁等重点产业系统提升负荷调节能力[21] - 结合“东数西算”工程,推动新能源基地与算力设施协同规划,探索依托海上风电基地就近建设算力设施,促进电力、算力双网融合运行[21] - 推动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与新能源协同布局、集群发展,加速形成“以新促新”产业新生态[21] 新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 - 加强电制氢关键技术攻关,提升电解槽技术性能,优化风光配比,合理配置储电、储氢设施,提升风光氢储一体化协同优化控制水平[22] - 支持各地规划建设绿色氢氨醇等氢基能源产业,重点在风光开发潜力大、生物质和水资源丰富的地区规划布局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综合产业基地[22] - 鼓励沿海地区探索海上风电制氢氨醇技术,发展航运绿色燃料加注,支持“沙戈荒”、水风光大基地开展绿色氢氨醇规模化制备[22] - 鼓励在用热需求旺盛的产业园区通过可再生能源电力供热、热泵供热等方式打造以新能源为主体的多能耦合综合供能站[23] - 科学布局地热能供暖,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等供暖模式,积极探索多热源互补高效利用,推动新能源供暖与既有供暖系统有机融合[23] 组织保障与市场机制 - 国家能源局优先支持新能源渗透率较高地区开展新能源集成融合项目建设,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要素保障[24] - 优化新能源集成融合项目核准、电网接入等相关流程,鼓励实现项目整体一站式办理,研究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24] - 推动新能源基地协同优化调度,积极推动通过虚拟电厂等模式实现分布式资源的聚合调控,细化完善各类项目并网调度技术标准和运行规则[24] - 支持新能源基地以一体化模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推广多年期绿电购电协议,完善项目参与市场及交易结算机制[25] - 探索将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集成融合项目纳入容量补偿范围,探索推动建立绿色氢氨醇等非电能源载体的认证机制[26]
国家能源局: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
央视网· 2025-11-12 07:40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能源局发布指导意见,旨在通过集成融合发展解决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带来的系统消纳压力和要素保障难题,推动新能源开发、建设和运行模式转变 [2] - 总体目标是到2030年使集成融合发展成为新能源重要方式,显著提升新能源可靠替代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支撑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1][3] 总体要求 - 指导思想强调坚持系统融合一体开发、技术创新产业协同、场景拓维多元利用三大原则 [3] - 通过多能源品种一体化开发提升供应可靠性和系统稳定性,加快前沿技术产业化应用,扩展新能源非电应用以培育新模式新业态 [3] 加快推动新能源多维度一体化开发 - 提升新能源多品种互补开发水平,优化“沙戈荒”基地电源结构和储能配置,因地制宜建设光热发电等调节性电源,合理控制新建基地煤电装机需求 [4] - 探索打造100%新能源基地,发挥水电特性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开发,探索新型水风光一体化基地,推进省内风光气储等互补开发 [4] - 强化空间集约复合利用,加强大基地集约化选址,引导风光同场建设实现设施集约共用,有序推动项目改造升级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5] - 鼓励矿区利用闲置土地和塌陷区发展新能源,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共享送出通道,探索海洋能源与海洋活动共用基础设施 [5] - 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多领域融合开发,鼓励交通场所建设新能源与用能一体化设施,应用柔性汇集和车网互动技术提升就地开发利用比例 [5] - 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及配套补能设施建设,鼓励光储充换一体化开发,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发展和“光储直柔”新型建筑 [5] - 深化农村能源革命整合分散式资源提升乡村电力自主供应能力,支持海岛地区海洋能多能互补发展 [5][6] - 推动新能源一体化聚合运营,提升发电功率预测精度,采用先进构网型技术推进多品种协同控制,打造系统友好型电站 [6] - 鼓励新能源与配建储能一体化调用,探索与其他电源实质性联营提升竞争力,加强数字化升级推进集中监控和一体化运维 [6] - 加快推进虚拟电厂规模化发展加强分散电力资源聚合协同 [6] 大力推动新能源与多产业协同发展 - 加快推动新能源产业链“以绿制绿”,在资源富集地区提升装备制造绿电应用水平,打造更具竞争力制造基地,加强产业链协同创新 [7] - 推进全链条绿色制造推动开采加工和生产流程绿色化改造,支持产业园区应用绿电直连和智能微电网等新业态构建低碳零碳园区 [7] - 统筹推进新能源与传统产业协同优化升级,引导高载能产业向资源富集地区转移实现“西电西用”就地消纳 [8] - 引导石油石化、钢铁等重点产业通过工艺流程优化和自备电厂改造提升负荷调节能力,协同降低用能成本和高效消纳新能源 [8] - 鼓励传统产业开展绿色设计与柔性化改造协同降低产品碳足迹,构建与新能源特性匹配的新型产业用能体系 [8] - 积极推动新能源与新兴产业融合互促发展,结合“东数西算”工程推动新能源基地与算力设施协同规划,探索海上风电基地就近建设算力设施 [8] - 促进电力算力双网融合运行为算力网提供绿色电力支撑,在资源富集地区推动新材料、高端装备等新兴产业与新能源协同布局形成新生态 [8] 积极推动新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 - 着力提升风光氢储协同发展水平,加强电制氢关键技术攻关提升电解槽性能,更好适应新能源波动特性 [9] - 优化风光配比合理配置储电储氢设施,研发一体化自适应系统提升协同优化控制水平和自平衡能力,推动弱并网离网制氢模式发展 [9] - 稳步建设绿色氢氨醇综合产业基地,支持各地规划建设氢基能源产业,在风光潜力大水资源丰富地区布局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基地 [9] - 科学规划输运管道等基础设施有序推动跨省区输运体系建设,支持大基地开展绿色氢氨醇规模化制备并在煤化工、冶金等领域应用 [9] - 鼓励沿海地区探索海上风电制氢氨醇技术发展航运绿色燃料加注 [9] - 有序推动新能源供热供暖应用,鼓励产业园区通过可再生能源电力供热和热泵供热等方式打造多能耦合综合供能站 [10] - 科学布局地热能供暖加强梯级利用,发展绿电直连供暖模式,探索多热源互补利用推动与既有系统融合,发挥热力系统优势联合优化调度 [10][11] 强化组织保障 - 积极有序组织项目建设,优先支持新能源渗透率较高地区开展集成融合项目,加强统筹协调和要素保障增强跨部门合作 [12] - 优化项目投资开发管理,简化核准备案和电网接入等流程鼓励一站式办理,研究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 [12] - 优化电力调度机制,推动大基地协同优化调度,通过虚拟电厂实现分布式资源聚合调控,鼓励项目提升源网荷储协同水平和自平衡能力 [12] - 细化并网调度技术标准和运行规则明确各要素调控关系和权责范围 [12] - 完善市场交易与认证机制,支持新能源基地以一体化模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推广多年期绿电购电协议 [13] - 探索项目公平参与电能量和辅助服务市场,推动完善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将其纳入范围,探索建立绿色氢氨醇等非电能源认证机制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