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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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行监事会全部撤销,谁来继续承担监督职能?
新浪财经· 2025-12-19 00:20
中国银行业公司治理架构调整:监事会制度逐步退出 - 今年以来,中国银行业掀起了一场深刻的公司治理架构调整浪潮,运行近30年的监事会制度正逐步淡出银行业公司治理舞台 [1] - 从国有大行到股份行,再到城、农商行,愈来愈多的商业银行加入撤销监事会的行列 [1] 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监事会撤销进程 - 12月16日,邮储银行公告,自公司章程修订获核准生效之日起,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监事会相关职权 [1][2] - 至此,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及邮储银行这六家国有大行均已完成了监事会的撤销工作 [1][2] - 工商银行于2025年6月27日的股东年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近日获监管核准 [2] - 农业银行近日收到监管批复,自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核准之日起,不再设立监事会 [3] - 中国银行的决定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已获得监管核准 [3] - 建设银行自2025年9月23日起,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不再设立监事会 [3] - 交通银行自2025年9月25日起不再设立监事会 [3] 其他商业银行跟进撤销监事会 - 除了国有大行,近期另有多家商业银行已完成或正在推进监事会撤销工作 [1] - 包括华夏银行、浙商银行、渝农商行、北京银行、宁波银行、南京银行等 [1][5] - 例如,华夏银行于12月18日公告,自公司章程核准之日起,监事会正式撤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5] 原监事会成员的去向安置 - 多家银行披露了监事会成员的最新去向,基本包含到龄辞任、内部转任其他岗位以及从原银行离职至其他工作单位就职 [5] - 六家国有大行均已于2022-2025年陆续不再任命监事长 [6] - 工商银行原监事长黄良波于2022年9月因工作变动辞任,现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供销合作总社纪检监察组组长 [6] - 农业银行原监事长王敬东于2023年2月到龄辞任 [6] - 建设银行原监事长王永庆于2023年10月到龄辞任 [6] - 中国银行原监事长张克秋于2024年2月到龄辞任 [6] - 交通银行原监事长徐吉明于今年1月不再担任,现任交通银行党委副书记 [6] - 邮储银行监事长陈跃军于今年9月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辞任 [6] - 宁波银行原监事长罗孟波因工作原因辞任,辞任后仍继续担任公司党委委员 [6] - 中原银行原监事长张克在监事会撤销后,担任该行行长助理职务 [6] - 长沙银行原监事长白晓在取消监事会后,获聘副行长 [6] 监督职能的承接与制度演变 - 监事会撤销后,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监事会相关职权已成为明确趋势 [1][2][10] - 这一调整的法律基础源于新修订的《公司法》及监管部门的衔接通知 [9][10] - 2023年7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的,可不设监事会 [9] - 2023年12月,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明确金融机构可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 [9][10] - 专家观点认为,由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有助于提升银行治理效率、减少机构冗余、使董事会对经营和监督全面负责,权责更加清晰 [10] - 对于原有监事人员,监管规定原外部监事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要求的,可按程序转任独立董事,但原任职外部监事和转任独立董事的累计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六年 [10] 监事会制度的历史回顾 - 监事会制度在中国银行业有近30年的实践历史 [1][9] - 1995年《商业银行法》明确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设立监事会 [8] - 1997年发布《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监事会暂行规定》 [8] - 2000年《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将覆盖范围扩大 [8] - 2002年,央行发布《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 [9] - 2012年,原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推动监事会制度走向成熟 [9] - 该制度在规范银行经营行为、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等方面曾发挥积极作用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