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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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润电子(002055)被预处罚,股民索赔可期
新浪财经· 2026-01-04 05:27
公司违法违规事实 - 2020年至2021年,公司实际控制人邱建民通过自有资金及对外借款,向公司客户、原子公司及设备供应商提供资金,用于其向公司归还历史欠款,但未向公司报告资金实际来源,导致公司2020年虚构回款3.9458亿元,少计信用减值损失3.7115亿元,少计资本公积3.2132亿元;2021年虚构回款1.1296亿元,少计信用减值损失6639.31万元,少计资本公积4.3428亿元 [2][8] - 2022年6月,邱建民指使公司子公司以预付货款形式,间接向公司联营公司提供资金,用于归还得润电子的财务资助款,导致公司2022年上半年虚构回款2683.69万元,少计信用减值损失506.10万元 [2][9] 财务报告虚假记载与更正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3][10] -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完成的非公开发行文件中,引用的2020年年报及2021年1-9月财务数据也存在虚假记载 [3][10] -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发布公告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将最终源自实际控制人的应收款项回款视为股东捐赠,并对2020年度调增信用减值损失3.7115亿元,调增资本公积3.2132亿元;对2021年度调增信用减值损失6639.31万元,调增资本公积4.3428亿元 [3][10] 监管调查与处罚进程 - 2023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查明公司2020年半年度至2022年半年度定期报告披露的应收款项收回情况与实际不符,财务数据不准确 [4][11] -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及实控人邱建民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 [4][11] - 2026年1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公司、实控人邱建民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1][7] 投资者索赔相关 - 律师认为,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12月29日期间买入得润电子股票或债券等产品,并在2023年12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办理索赔登记 [5][12] - 根据相关法律,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责任方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