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
搜索文档
资本市场重要法规,征求意见!
中国证券报· 2025-11-28 13:39
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监管措施的实施程序 以防范市场风险和维护市场秩序 [1] 监管措施的种类与实施原则 - 实施办法明确列出十四类常用监管措施 包括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等 并设有兜底条款 [1] - 实施监管措施应遵循依法、效率、公正原则 程序需符合规定 旨在及时矫正违法行为并防范风险扩散 [1] - 监管措施的实施需以事实为依据 与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及风险大小相当 可以单独或合并适用 [1] 实施程序与执法规范 - 实施机构需对监管措施的取证、决定、送达等环节依法“留痕” [2] - 现场执法需由不少于两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 [2] -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一般不再采取监管措施 但法律另有规定或风险未消除的除外 [2] - 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时应回避 实施措施需查明事实并全面收集证据 [2] - 实施监管措施应当进行法制审核 [2] 紧急情况处置与特别规定 - 在特定情形下 若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影响机构稳健运行或损害公共利益 实施机构可简化事先告知程序 [2] - 在确实无法联系到当事人等特殊情况下 经实施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 可不适用事先告知规定 [2] 决定执行与相关权利 - 明确监管措施决定书应载明的事项、作出后的公开要求以及送达程序 [3] - 当事人对监管措施决定不服 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 当事人申请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并完全履行承诺认可协议的 实施机构不再对其同一行为采取监管措施 [3] - 在监管措施实施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行为并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3]
中国证监会关于就《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证监会发布· 2025-11-28 09:32
监管政策动态 - 中国证监会为落实国家政策精神与相关意见要求 起草了《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规范监督管理措施的实施程序 [2] - 该征求意见稿目前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通讯地址提交反馈意见 [2] - 意见反馈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8日 [3] -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11月28日发布了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