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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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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家协会集体提示虚拟货币风险
证券日报· 2025-12-08 16:56
行业监管动态 -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七家协会联合发布风险提示 旨在防范涉虚拟货币及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的非法活动[1] - 风险提示指出 不法分子借稳定币、空气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挖矿”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 并使用虚拟货币转移违法犯罪所得[1] - 七家协会共同提示社会公众要正确认识虚拟货币及相关活动的本质属性 并高度警惕各类形式的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业务活动[1] 虚拟货币定性及业务禁令 - 风险提示明确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 不是国家法定货币 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不能作为货币在境内流通使用[2] - 境内机构和个人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融资等活动 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2] - 境外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服务提供商直接或变相向我国境内提供相关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其境内工作人员及为其提供服务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将被追责[2] - 七家协会明确要求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的业务[2] 金融机构合规要求 - 银行、支付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3] - 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和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3] - 相关机构需严格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及时研判是否涉及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交易或洗钱风险 发现可疑线索需按程序报告[3] 公众风险警示 - 风险提示提醒公众需警惕加入推广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业务活动的社群[3] - 公众需警惕含有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历史收益、买卖建议或投机前景的虚假宣传[3] - 专家建议普通投资者认清虚拟货币非法定货币本质 坚决不参与相关交易及衍生活动 并远离虚拟货币推广宣传[3] - 专家建议普通投资者需牢记不参与、不轻信、不传播的“三不”原则 远离境外交易平台链接和二维码[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