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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化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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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明年实现赋码药品全程可追溯
南方日报网络版· 2025-12-12 07:50
《方案》提出,将通过推进"一物一码、物码同追",实现药品最小包装单元"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 险可控、责任可究"。 日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进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全品种信息化追溯工作方 案》(下称《方案》),明确将逐步构建覆盖全省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全品种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 形成互联互通完整的药品追溯数据链。 根据《方案》,到2026年1月1日,全省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零售企业及使用单位,对所有赋 码药品的入出库扫码与数据上传率均须达到100%,疫苗相关单位扫码上传率也须实现全覆盖。这意味 着,未来在广东流通的每一盒赋码药品,都将拥有完整的数字身份与流通轨迹。 对于零售企业,同样需建立追溯制度、配备扫码设备。药品验收时须扫码核对,信息不一致不得入库或 上架;销售药品时,除扫描追溯码并上传信息外,还应在销售凭证上显示药品追溯码。方案同时鼓励零 售企业使用"粤药盾"系统进行扫码,并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购买者实行实名登记,替代原有的纸质登 记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该目标设有明确时间节点:2026年1月1日前,除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院内制剂、 必须拆零发放的药品以及零散注射针剂等类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