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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减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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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橙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1 10:28
董事及高管持股管理制度框架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旨在规范股份变动行为[1] - 适用范围涵盖登记在董事高管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多账户持股需合并计算[3] 股份变动申报要求 - 新任董事需在股东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新任高管需在董事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 - 现任董事高管需在个人信息变更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更新申报,上交所另有要求的需及时配合[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统一管理申报信息,并定期核查买卖披露情况,发现违规需向证监会及上交所报告[7] 股份减持限制条款 - 禁止减持情形包括:离职后6个月内、公司/个人涉证券违法被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被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等[11] - 年报前15日、季报前5日及重大事件决策至披露期间禁止买卖公司股票[4][12] - 集中竞价减持需提前15交易日披露计划,每次减持区间不超过3个月且需说明减持数量、价格区间等要素[3][13] 特殊情形处理机制 - 司法强制执行或质押违约处置导致的减持,需按不同交易方式适用对应规则并在收到通知后2交易日内披露[17] - 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得超过持股总数25%,权益分派导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提高限额[18][19][7] - 离婚分割股份后,双方在任期内及离任后6个月内各自每年减持不得超过持股25%[21] 违规处理措施 - 短线交易(6个月内买卖)所得收益由董事会收回,需披露违规情况、处理措施及收益计算方法[23][10] - 违反制度者除接受监管处罚外,公司可内部追责并要求赔偿损失[24] 制度动态调整机制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生效,遇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修订时以新规为准[25] - 未明确事项按现行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所有[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