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科学依法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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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致函要求严禁“一刀切” 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新京报· 2025-05-26 10:12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轮第四批进驻安排 - 督察组将于近日陆续进驻山西、内蒙古、山东、陕西、宁夏5省(区)[1] - 督察组将同时进驻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家中央企业[1] 督察工作核心原则与要求 - 要求被督察对象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边督边改[1] - 明确禁止为应付督察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做法[3] - 强调对于采取“一刀切”方式消极应对督察的,督察组将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3] - 要求督察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工作节奏,突出工作重点[2] - 强调整改工作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做到一事一办、一厂一策,不搞“运动式”整改[2] - 要求对于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解决的难易程度推进,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3] - 强调要给直接负责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足时间,禁止层层加码、级级提速[3] - 要求对涉及民生的产业或领域妥善处理、有序推进,坚决杜绝搞“一刀切”行为[3] 督察问题处理与问责机制 - 对于督察组受理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既要认真核实、坚决整改,也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2] - 对于督察中发现的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既要督促企业切实履行责任、确保整改到位,也要注重精细化管理、分类施策、加强指导帮扶[2] - 对于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既要坚持底线思维、严控环境风险,也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因地制宜采取措施[2] - 要求严格按照“严肃、精准、有效”的原则,通过必要的问责切实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3] - 要求防止和纠正以问责代替整改以及乱问责、滥问责、简单化问责等问题[3] - 对发现问责出现上述问题的,督察组将及时予以提醒,情节比较严重的还将按有关程序报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3] 督察工作纪律与保障 - 要求简化督察接待安排,切实减轻基层负担[1] - 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安排督察接待和督察保障工作,能从简的一律从简,能简化的 一律简化,不搞迎来送往、层层陪同[4] - 要求加强对督察组及其成员执行督察纪律情况的监督[4] - 要求有关省(区)、集团公司督促所辖地市(州、盟)、有关部门和单位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真实情况,推进整改落实,加强信息公开[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