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化追责机制

搜索文档
监管对财务造假动真格 年内12家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证券日报· 2025-09-12 16:08
公司财务造假及处罚情况 -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四年通过虚构业务和提前确认收入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 导致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3] - 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22亿元时引用虚假数据 构成欺诈发行 [3] - 证监会拟对公司处以2.29亿元罚款 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 总罚款金额达2.73亿元 实际控制人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4] 公司退市风险及市场表现 - 公司股票自5月6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变更为*ST东通 [2] - 股价出现连续两个跌停后持续走低 最低跌至4.13元/股 最大跌幅超过70% 二季度股东户数减少1.33万户 [2] - 公司成为年内第12家因财务造假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公司 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1][2] 公司经营业绩表现 - 2023年归母净利润亏损6.73亿元 2024年亏损5.76亿元 2024年上半年继续亏损0.55亿元 [2] - 2024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 [2] 监管政策环境变化 - 新"国九条"提出深化退市制度改革 加快形成应退尽退的常态化退市格局 [5] - 2023年退市制度改革细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 单年大额造假和多年连续造假公司将被直接退市 [5] - 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7月提出严格执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 对欺诈发行和严重财务造假公司依法坚决退市 [5] 法律责任追究体系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诉讼 投资者因虚假陈述造成损失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6] - 证监会将对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追究刑事责任 [1][6] - 财务造假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明显增多 立体化追责机制正在不断完善 [6] 市场影响与行业意义 - 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数量创历年新高 显示监管部门对财务造假动真格 [1] - 立体化追责机制显著提高财务造假成本 强化市场参与各方诚信意识 [6] - 执法震慑促使上市公司及其"关键少数"更加敬畏市场 依法依规经营 [1]
上市公司高管频被查
金融时报· 2025-06-04 03:16
监管动态与案例统计 - 4月以来已有9家上市公司披露实控人或董监高被监察机关留置 包括美凯龙(601828)、联创光电(600363)等 [1] - 同期11家上市公司实控人或董监高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涉及*ST广道、金花股份(600080)等 [1] - 2024年证监会查处"关键少数"989人次 同比增长21% 罚没金额28.1亿元 同比增长63% [5] 监管政策与执法趋势 - 监管转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追责"全链条治理 强调行政处罚、刑事追责与民事赔偿结合 [1] - 新"国九条"强化对"关键少数"监管 重点打击财务造假、内幕交易及信息披露违规 [1][5] - 立案调查案由集中于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层面)和内幕交易(个人行为)两类 [6] 留置措施的法律解析 - 留置针对自然人涉嫌职务违法犯罪 如贪污贿赂、失职渎职 通常与上市公司无直接关联 [3] - 华宇软件(300271)案例显示极少数可能牵连单位犯罪 该公司因单位行贿被判罚金300万元 [4] - 留置仅为调查手段 结果可能解除留置或移交刑事判决 [4] 投资者权益影响 - 立案或留置事件可能引发股价短期波动 但非必然 取决于事件性质及公司应对措施 [7] - 投资者维权需证明损失与违规行为直接关联 如未及时披露信息可提起虚假陈述索赔 [7][8] - 法律依据包括证券法及司法解释 索赔范围含投资差额损失及佣金印花税 [7][8] 公司治理与责任界定 - 实控人或董监高被立案反映个体行为失范 如权力滥用或利益输送 [6] - 上市公司需加强内部监督与激励机制 以协调"关键少数"与公司长远利益 [6] - 监管区分公司整体违规(如财务造假)与个人违法行为(如内幕交易)的责任性质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