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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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5000万粉丝网红 名下公司涉嫌逃税逾千万元 其店铺近7天热卖商品超10万件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1 07:04
事件概述 - 某短视频平台头部美妆主播“周周珍可爱625”(实名周珍)名下控股企业因涉嫌逃税被查处,涉及少缴税款及罚款总额超过2400万元 [1][3] 涉事主体与违法事实 - 涉事公司为广东嘉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由周珍实际控制的广东嘉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 [3][4] - 该公司因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被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认定为逃避缴纳税款 [3][4] - 具体违法事实为:少缴税款16,591,280.31元,并被处以少缴税款50%的罚款,金额为8,295,640.21元,合计约2484.69万元 [3][5] 主播及商业影响力 - 主播“周周珍可爱625”在平台拥有5044.7万粉丝,认证为吉尼斯水乳精华销量王、平台国补合伙人,视频内容以美妆为主 [3] - 其店铺位列平台面部护肤店铺榜第5名,近期销量超过99%的同行,近7天热卖商品超10万件 [3] - 主播同时担任湖南娄底市助农公益大使 [3] 公司股权结构 - 周珍曾持有广东嘉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91.6667%的股份,并于2023年2月28日退出 [4] - 目前,周珍担任广东嘉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持股99%,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4] 行业监管背景 - 今年1月至11月,全国税务部门共查处包括明星网红在内的“双高”人员1818名,查补税款15.23亿元 [6] - 税务部门积极引导纳税人纠正失信行为,今年以来共有1168户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自我改正后实现信用修复,提前移出“黑名单”,同比增长40% [6]
超5000万粉丝网红,名下公司涉嫌逃税逾千万元,店铺近7天热卖商品超10万件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1 05:38
事件概述 - 某短视频平台头部美妆主播“周周珍可爱625”(实名周珍)名下控股企业因涉嫌逃税被查处 涉及金额逾1600万元[1] - 其名下公司因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 被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认定存在逃避缴纳税款的违法行为[3][5] 涉事主体与处罚详情 - 涉事主体为广东嘉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由广东嘉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3][5] - 主播周珍为广东嘉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持股99%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5] - 该公司少缴税款金额为16,591,280.31元 被处以少缴税款50%的罚款 罚款金额为8,295,640.21元[3][6]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佛税一稽罚〔2025〕99号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9月15日[6] 主播及业务背景 - 主播“周周珍可爱625”在该平台拥有5044.7万粉丝 认证为吉尼斯水乳精华销量王、平台国补合伙人[3] - 其视频内容以美妆产品为主 是湖南娄底市助农公益大使[3] - 其店铺位列平台面部护肤店铺榜第5名 近期销量超过99%的同行 近7天热卖商品超10万件[3] - 截至新闻发布时 该主播仍在直播 并为“双十二”促销活动做准备[3] 行业监管背景 - 今年1月至11月 全国税务部门共查处包括明星网红在内的“双高”人员1818名 查补税款15.23亿元[7] - 税务部门积极支持引导纳税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 今年以来共有1168户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实现信用修复 提前移出“黑名单” 同比增长40%[7]
超5000万粉丝网红,名下公司涉嫌逃税逾千万元,其店铺近7天热卖商品超10万件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1 05:19
事件概述 - 短视频平台头部主播“周周珍可爱625”(实名周珍)名下控股企业因涉嫌逃税被查处,涉及金额逾1600万元 [1] - 涉事公司为广东嘉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被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认定违法,需补缴税款16,591,280.31元,并被处以50%的罚款8,295,640.21元 [3][5][6] 涉事主体与关联关系 - 主播“周周珍可爱625”在该平台拥有5044.7万粉丝,认证为吉尼斯水乳精华销量王、平台国补合伙人,视频内容以美妆产品为主,是湖南娄底市助农公益大使 [3][4] - 其店铺位列平台面部护肤店铺榜第5名,近期销量超过99%的同行,近7天热卖商品超10万件 [4] - 店铺营业执照主体为广东嘉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 广东嘉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原由周珍持有91.6667%股份,于2023年2月28日退出,现由广东嘉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 [5] - 周珍担任广东嘉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持股99%,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5] 行政处罚详情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佛税一稽罚〔2025〕99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9月15日 [6] - 违法行为类型为逃避缴纳税款,具体违法事实为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 [6] -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6] - 罚款金额为829.564021万元(即8,295,640.21元),为少缴税款16,591,280.31元的50% [6] 行业监管背景 -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在12月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今年1月至11月,全国税务部门共查处包括明星网红在内的“双高”人员1818名,查补税款15.23亿元 [6] - 税务部门积极支持引导纳税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今年以来共有1168户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取自我改正措施后实现了信用修复,提前移出“黑名单”,同比增长40% [7] - 超过1300件经核查未发现检举人反映的涉税问题,各地税务部门均依法出具了无问题税务稽查结论 [7]
MCN机构1.6亿元收入,代缴个人所得税0元,官方通报
搜狐财经· 2025-10-02 08:23
案件基本情况 -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河北楚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一家MCN机构)涉税违法案件[1] - 案件时间跨度为2019年至2021年,为期三年[1] - 该公司拥有约170名常驻主播以及部分临时主播[2] 主要违法手段 - 公司让义乌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47份,价税合计4463.80万元,用于虚抵进项税额和多列成本[1][7][9] - 通过法定代表人及工作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向旗下主播发放劳务报酬,银行流水备注为“楚鸣薪资结算”,未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9][11] - 三年间申报收入合计1.6亿元,但利用不合规发票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将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人为控制在300万元以内,违规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1][4][11] 涉税违法金额 - 通过虚开发票、多列成本等方式,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共计1261.51万元[1][11] - 通过个人账户支付主播报酬,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共计359.70万元[1][11] - 三年间,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记录为零,与其业务规模严重不符[1][2] 违法操作细节 - 与义乌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勾结,进行虚假交易并形成资金“回流”闭环:MCN机构支付虚假交易货款至对方公户,对方公司法定代表人将资金转入其个人账户,再转回至MCN机构法定代表人及工作人员的个人账户[7][9] - 公司近三年申报收入1.6亿元,但平均每年工资支出仅为72万元,且进项发票中未见劳务报酬发票,超过一半的进项发票来自一家涉嫌虚开发票的公司[4][5] - 公司辩称进项发票主要用于购买平台虚拟币为旗下主播打赏刷礼物,但检查人员发现了虚假交易证据[6] 案件处理结果 - 税务机关依法对公司作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13] - 该公司涉嫌虚开发票的线索已被移送公安机关,案件已由公安部门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3] - 义乌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发票已由主管税务机关另案处理[13] - 该MCN机构未扣缴的相关主播税费款,已由稽查人员辅导督促相关主播主动申报缴纳[13]
粉丝超百万,纳税仅五万?这3起案件的查处细节来了!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09-19 07:11
案件核心观点 - 税务部门近期集中曝光三起网络直播行业涉税违法案件,涉及两家MCN机构和一名网络主播,凸显行业税务合规风险 [1] - 违法手段具有共性,包括利用虚开发票虚增成本、通过个人账户支付报酬隐匿收入、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等 [1][5][9][20][22] - 税务部门综合运用税收大数据分析、资金流水追踪、平台数据比对等手段进行稽查,执法精准度提升 [2][4][21][22] 河北楚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案件 - 公司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447份,价税合计4463.80万元,用于虚抵进项税额、多列成本 [5][6][8] - 通过虚增支出将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控制在300万元以内,违规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导致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1261.51万元 [10] - 公司旗下有约170名主播,但三年间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0元,通过员工个人银行账户向主播发放劳务报酬,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59.70万元 [1][2][9] - 税务部门依法作出补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010.06万元的处理决定,并对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行为处以罚款215.82万元 [1][12] 湖南颜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案件 - 公司对签订经纪代理合同的主播未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造成少缴个人所得税208.86万元 [13][17] - 公司旗下有签订经纪代理合同的主播1名和作为员工管理的主播22名,仅对员工主播代扣代缴了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15] - 税务部门依法对公司未按规定代扣代缴税款行为处以罚款104.43万元,并辅导相关主播补缴税费款及滞纳金 [13][18] 网络主播李呈祥偷逃税案件 - 主播李呈祥通过个人账户收款等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243.50万元 [20][24] - 其网店粉丝量高达192.6万,商品总销量达351.4万件,保守估算应税销售额至少7000万元以上,但申报增值税销售额仅694.60万元 [21] - 税务部门依据平台原始交易记录核定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168.64万元,并依法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02.14万元 [22][23][24] 行业运营模式与税务合规要求 - MCN机构与主播主要存在两种关系:劳动关系(按“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税)和劳务合作关系(按“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个税) [2] - 网络直播行业收入来源主要包括粉丝打赏、直播带货销售收入等,MCN机构通常通过与主播分成获取收益 [2][15] - 税务稽查重点关注指标包括:代扣代缴个税记录、工资支出与业务规模的匹配度、进项发票来源合理性、平台数据与申报收入的一致性等 [4][5][21]
一图了解房产税热点问题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6 09:41
数电发票开具流程 - 开票额度不足时可向税务局在线申请提额 实现非接触式办税 [9] - 开具发票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查询并选择邮箱交付 二维码交付或发票下载打印方式交付给消费者 [13] 发票开具规范与细节 - 开具发票时必须保证票面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购买方为单位报销需提供准确单位全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10] - 商品服务名称必须如实填写实际消费项目 禁止开具虚假内容如将餐饮开成办公用品 [10] - 需根据纳税人身份正确选择税率或征收率 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并需核对总金额准确性 [10] - 交易真实发生情况下 即使客人过后要求补开发票也有义务为其补开 [11] - 数电发票开错后只能红冲 无法作废 [11] 税务合规红线 - 必须坚决拒绝游客提出的多开金额或变换品名等不合理要求 虚开发票是税收违法行为 [12] - 禁止无真实业务交易而为他人 为自己或介绍他人开具发票 [14] - 禁止将个人消费开具为单位消费或将A内容开成B内容的偷梁换柱行为 [14] - 禁止以各种理由拒绝为消费者开具发票 [14]
图解税收 | 业务操作指引之纳税信用降级提醒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03 00:49
纳税信用评价操作流程 - 纳税人需通过电子税务局【我的提醒】模块查看【纳税信用降级提醒】[3] - 系统会提示信用评价指标扣分情况及可能导致的信用级别下降[3] - 点击【查看】后可获取预评区间、预评结果、扣分明细及得分等完整信息[3] 直接评为D级纳税人的情形 - 构成涉税犯罪的行为包括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 - 未构成犯罪但涉及偷税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行为[4] - 未按期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或抗拒税务执法的纳税人[4] - 存在发票违规导致他人未缴/少缴税款或虚假申报税收优惠的情形[4] - 非正常户记录或由D级纳税人直接责任人员经营的企业[4] - 其他严重失信情形包括骗取出口退税资格未到期等9类具体行为[4]
经营“红火”申报“惨淡”,隐匿收入难逃监管
齐鲁晚报· 2025-06-26 03:41
公司经营状况 - 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通过降低服务代理费加速业务拓展,共拿下1200余户纳税人的代理记账业务 [1] - 公司经营状况红火,但纳税申报连年亏损,入库税款合计仅1.14万元 [1] - 公司绝大多数季度的增值税申报销售额在起征点以下 [1] 隐匿销售收入行为 - 公司以现金形式入账代理服务费,并与股东张某有长期、频繁的大额现金往来 [2] - 张某个人账户共收取799.63万元资金,其中500.56万元汇入公司对公账户并申报为销售收入,剩余299.07万元未体现在账面上 [2] - 公司法定代表人承认通过借用股东个人银行账户收取代理服务费、隐匿部分销售收入的违法事实 [2] 案件处理结果 - 稽查局依法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0.18万元 [1] - 涉案税费款、滞纳金、罚款均已入库 [1] - 公司隐匿2021年至2023年期间销售收入299.07万元的违法事实被确认 [2]
2.26亿元!税务部门查处重大虚开发票偷税骗补案件
证券时报· 2025-04-21 01:21
案件概述 -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一起网络主播管理机构伙同不法中介虚开、偷税、骗补重大案件 [1] - 涉案公司为广东惠州高赋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通过设立空壳企业虚开发票1196份,价税合计2.26亿元 [2] - 公司为700余名主播偷逃个人所得税3200余万元,少缴各项税费合计约2100万元 [2] 公司违法行为 - 公司作为MCN机构,涉嫌逃避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2] - 策划帮助旗下主播偷逃税款 [2]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 - 伙同不法中介机构骗取地方奖补 [2] 案件影响 - 严重扰乱税收征管秩序 [2] - 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 - 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对该公司进行处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