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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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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解读之四︱以系统性制度重构驱动油气行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能源局· 2025-11-23 03:08
政策修订背景与意义 -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标志着油气基础设施管理体制进入全新阶段 [2][3] - 原《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自2014年实施,推动了天然气管网基础设施快速发展,但已难以适配油气体制机制改革、"X+1+X"市场体系重构及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双碳"目标的新形势 [3] - 新办法将原油、成品油与天然气(含液化天然气)基础设施纳入统一管理框架,实现从单一品种管理向全油气品类系统化管理的飞跃,为构建现代油气市场体系绘制清晰蓝图 [3] 规划引领与全国统筹 - 办法将基础设施规划以专章形式明确,突出全国石油天然气规划的宏观引领作用,强调规划编制必须与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区域规划实现实质性对接 [4] - 规定所有跨境、跨省干线管道及新增连通项目均须统一纳入全国规划后方可实施,旨在从根源上杜绝管网分割与重复建设,是构建高效贯通"全国一张网"的根本保障 [4] 输销业务分离与市场开放 - 办法核心举措在于强制实施输销业务分离,明确"承担国家石油天然气干线建设主体责任的企业"主体范畴,并严格限定其经营范围,禁止涉足竞争性业务 [5] - 从事竞争性业务的企业不得参与干线管道投资与运营,通过彻底厘清业务边界打破纵向一体化垄断格局,为实现基础设施向所有市场主体公平开放奠定制度基础 [5] - 针对省级管网瓶颈,强制推行管输与销售业务分离,为产权分离奠定基础,并鼓励省级管网以市场化方式融入国家管网,旨在打通管网运行"最后一公里" [5] 天然气储备体系优化 - 构建多层次、权责清晰的天然气储备体系,将原由天然气销售企业单独承担的10%工作气量指标调整至由供气企业和管输企业各承担5% [6] - 将地方政府应急储备指标提升为"不低于上年5天日均消费量",明确城镇燃气企业应建立"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 [6] - 推动储气责任从"相对集中"向"多元协同"转变,强化市场机制在储备调节中的核心作用,推动储气服务价格等由市场竞争形成 [6] 监管体系与法律责任强化 - 将原本分散的监督管理职能整合成为独立章节,构建行政监管、数据监管、信用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体系 [8] - 法律责任章节被大幅强化和细化,引入约谈、按经济损失额倍数罚款、限制服务、信用记录等多种惩戒手段,明确对具体违规行为的处罚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