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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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为水环境保护装上资金调节“双向阀”
辽宁日报· 2025-12-22 00:15
相关资金"双向流动",奖励资金不再普惠,刚性约束更加强力……近日,《辽宁省河流断面水质激励补 偿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全省河流断面水质激励补偿长 效机制建设。通过河流纵断面的水质情况,可以较为精准地判断地区水环境的质量。 此外,辽宁省将强力推动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结果"刚性约束"。对检查和管理中发现的项目实施严重迟 缓、激励补偿资金闲置、低效无效等问题,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收回资金,实施更严 格的惩罚措施,形成"以实效定资金"的精准激励。 为了提升全省水环境质量,2018年,辽宁省曾经制定颁布河流断面水质激励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时隔7 年,"新政"为何出台?与此前相比,新的资金管理办法与辽宁省发展实际有哪些契合点? 辽宁省财政厅将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全省各级财政、生态环境部门严格落实新制定的资金管理办 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完善资金运行跟踪监管机制,持续提升生态环境领域省级 资金使用效益。 12月17日,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办法的出台,是基于全省持续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 革,加强水污染防治的需要。同时,结合辽宁省目前环保工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