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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水源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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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明确禁止行为 密云水库水源保护进阶
北京商报· 2025-12-01 16:36
《密云水库水源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 核心观点:《密云水库水源保护条例》于12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国家针对水库水源地颁布的首个条例,标志着密云水库流域水源保护进入法治化、规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新阶段 [1] 条例核心内容与保护标准 - 条例共29条,以行政法规形式明确了密云水库流域的保护标准与管理要求 [1] - 首次明确了密云水库管理范围以及潮河、白河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外100米、1000米内禁止实施的行为 [1][2] - 在100米范围内,除生态修复、水工程、公用基础设施及政府确定的不造成水污染的必要项目外,禁止新建、扩建其他建设项目 [2] - 在1000米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尾矿库、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2] - 明确了北京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可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标准 [2] - 明确了流域地方政府相关职责,强调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落实水资源管控指标 [2] 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 - 要求建设水源涵养林、在水库周边建设库滨带 [3] - 密云水库累计向下游生态补水22.4亿立方米,促进地下水源涵养与河湖生态复苏 [1] - 密云水库水质稳定保持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 [1] - 地表水考核断面达标率始终保持100%,水库上游77条小流域全部达到生态清洁标准,水生态健康评价指数连续两年全市第一 [7] 产业结构调整与生态补偿 - 条例提出流域产业结构和布局应与生态系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及水源保护要求相适应 [4] - 要求地方政府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依法加强对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的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 [4] - 明确北京、河北等政府部门统筹使用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对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实施财政纵向补偿,中央财政予以支持 [4] - 截至今年8月底,北京已累计拨付河北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19.55亿元,支持张家口、承德两市五县开展180余个项目 [4] 监管、执法与监测机制 - 要求建设部门联合执法与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区域联合执法,推动执法标准统一 [5] - 要求组织开展流域总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来源调查、溯源解析以及迁移转化规律研究 [5] - 明确健全完善水量水质监测网络,建立断面考核机制和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确定省界监测断面、指标、标准等事项 [6] - 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法追究责任 [3] 密云区生态与产业发展成果 - 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指数、湿地面积连续四年居全市之首 [7] - 森林覆盖率从“十三五”末的68.46%提升至70.02% [7] - PM2.5平均浓度从“十三五”末的29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024年的25.6微克/立方米,连续三年排名全市第一,今年前10个月平均浓度为22.2微克/立方米 [7] - 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成功发布国内首个物质供给类生态产品认证地方标准,建成全市首家生态产品体验店 [7] - 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推出50余条精品旅游线路,打造文旅融合新场景 [7] - “十四五”期间,密云区乡村旅游总收入和接待人次持续保持生态涵养区首位,旅游综合收入达102亿元,较“十三五”末增长3倍 [7] - 依托怀柔科学城东区、中关村密云园集聚创新资源,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1+5”重大科学基础设施集群全部建成投运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