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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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清华大学田轩:建议推动设立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两重”专项基金
中国经营报· 2025-12-06 01:04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务院常务会议及“民间投资13条”政策旨在推动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两重”建设),以激发市场活力、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并缓解政府财政压力 [1] - 推动民间资本参与“两重”建设的核心战略价值在于增强投资精准性和可持续性,加快重大工程落地,促进产业链协同,强化经济内生增长动力,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能 [2] - 当前民间资本参与面临市场准入隐性壁垒、融资渠道与成本制约、风险分担与收益保障机制缺失等结构性障碍,需通过明确准入路径、拓宽融资渠道、创新金融工具和健全保障机制等系统性方案予以破解 [4][5][6] 政策背景与战略定位 - 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将“两重”建设放在“十五五”全局中谋划推进,要求把握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强化部门协同,注重软硬结合 [1]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民间投资13条”),为民间资本进入国有资本主导领域敞开大门 [1] 民间资本参与的核心价值 - 激发市场活力与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增强投资的精准性和可持续性 [2] - 民间资本的灵活性与创新力有助于加快重大工程落地速度,推动技术升级与模式创新,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 [2] - 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形成政府与市场合力,强化经济内生增长动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支撑,有助于稳投资、稳增长、稳预期 [2] - 在长远上增强中国经济韧性与核心竞争力,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能,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根基 [2] 民间资本重点参与领域 - 当前最迫切且最适合民间资本参与的领域是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5G基站、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平台和大数据中心等项目 [3] - 新型基础设施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支撑,存在巨大投资缺口,仅靠政府资金难以满足“十五五”期间的快速推进需求 [3] - 民生导向的公共服务领域如养老、医疗和教育基础设施同样具备高适配性,民间资本可通过PPP等模式参与运营,提升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3] 面临的主要障碍 - 市场准入存在隐性壁垒,部分项目有资质审查复杂、审批流程冗长等隐性门槛 [4] - 融资渠道与成本制约:“两重”项目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风险高,民企融资成本高,债券、股权等融资工具开放有限 [4] - 风险分担与收益保障机制缺失,民企独自承担风险,投资收益预期模糊 [4] 系统性破解方案 - 切实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明确民资参与领域和路径,取消歧视性资质要求,推行“非禁即入”负面清单管理 [4] - 简化政策环境,出台配套细则,明确民企投资权利、义务与退出机制,增强透明度 [4] - 为参与民企提供“一站式”服务,支持行业协会、科研机构提供技术研发、人才培养等支持 [4] - 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鼓励银行设立专项贷款,实行差异化信贷政策,给予利率优惠和贴息支持 [5] - 推动设立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两重”专项基金,撬动更多长期资本投入 [5] - 健全资本市场支持体系,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扩容提质,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资参与项目发行上市 [5] - 健全风险分担与收益保障机制,通过特许经营、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方式稳定投资预期,探索建立动态调整的回报补偿机制 [5] 创新融资工具与模式 - REITs能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轻资产运营和资金闭环 [5] - ABS通过现金流证券化提升流动性,吸引险资、公募等长期投资者 [5] - 特许经营通过BOT、TOT、ROT等模式实现社会资本阶段性控股与运营,提升项目效率 [5] - REITs应用受限于底层资产权属清晰度不足、运营收益稳定性差及税收政策不配套,导致发行成本高、收益率偏低 [6] - ABS面临基础资产筛选难、信用评级体系不健全、二级市场流动性弱等问题,难以形成持续发行闭环 [6] - 特许经营模式受限于政府履约能力参差、退出机制不明确、风险分担不对等,民企担忧政策变动与回款不确定性 [6]
【每周经济观察】引导更多民间资本参与“两重”建设
搜狐财经· 2025-11-21 23:10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引导更多民间资本参与“两重”建设,旨在为民间投资开拓发展空间并为项目注入市场活水 [1] - 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是多方共赢的“双向奔赴”,能弥补政府资金缺口、提升项目运营效率并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1][2] - 民间资本深度参与“两重”建设有助于稳定民营企业发展预期,并通过产业链传导效应夯实经济高质量发展根基 [3] “两重”建设的资金需求与政府支持 - 国家已安排8000亿元支持1459个“两重”项目,但巨大资金需求仍需社会资本协同发力 [1] - 超长期特别国债撬动的项目引入民间资本运营可减轻财政压力并提升资金利用效率 [1] - 部分地区和部门通过向民间资本公开推介优质项目,引导闲置资金投向国家急需领域,实现“四两拨千斤”效果 [1] 民间资本的现状与投资动向 - 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拖累后,民间投资仍保持较快同比增长,显示其寻找新投资机会的强烈需求 [1] - 今年前三季度民间投资正流向住宿餐饮业、基础设施、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与扩大内需直接相关的领域 [2] - 民间资本在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高技术领域表现活跃 [2] 民间资本参与带来的效益 - 民营企业机制灵活、市场反应敏锐,能将竞争机制、成本效益观念和前沿技术带入传统基建领域,避免“重建轻营” [2] - 民间资本参与有助于优化投资结构,其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城市更新等项目的深度参与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途径 [2] - 民间资本参与核电、风电、储能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程度和话语权正稳步提升,带来市场活力和创新效率 [2] 政策支持与创新机制 - 民营经济促进法以立法形式明确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为民营企业提供稳定预期 [3] - 国家在铁路、核电、水利、新型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推出一批有吸引力的重大项目,并完善项目推介机制 [3] - 积极探索PPP模式、基础设施REITs等创新融资渠道,为民间资本提供更为多元和灵活的退出路径 [3]
引导更多民间资本参与“两重”建设
经济日报· 2025-11-21 22:41
民间资本参与“两重”建设的战略意义 - 民间资本深度参与能为经济平稳增长提供支撑并通过产业链传导效应促进新质生产力培育壮大[1][4] - “两重”建设承载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硬核需求并关乎亿万民众民生福祉[1] - 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引导更多民间资本参与以放大“两重”建设效应为民间投资开拓更广阔发展空间[1] 资金需求与协同作用 - 国家已安排8000亿元支持1459个“两重”项目但单靠政府投资难以完全覆盖仍需更多社会资本协同发力[1] - 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拖累后民间投资仍保持较快同比增长显示民间资本在寻找新投资机会[2] - 引入民间资本参与超长期特别国债撬动项目运营可减轻财政压力并通过市场化手段提升资金利用效率[2] 提升项目效率与市场适应性 - 民营企业机制灵活、市场反应敏锐、创新意识强能将竞争机制、成本效益观念和前沿技术带入传统基建领域[2] - 民营企业在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高技术领域及核电、风电、储能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中参与度和话语权稳步提升[2] - 民间资本参与有助于避免“重建轻营”确保项目在全生命周期内保持活力[2] 优化投资结构与培育新动能 - 民间投资正流向住宿和餐饮业、基础设施、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与扩大内需、提升产业基础能力直接相关的领域[3] - “两重”建设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城市更新等项目能催生大数据、物联网、绿色材料等新兴产业的应用场景[3] - 民间资本深度参与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途径有助于将“两重”建设成果转化为产业竞争力和经济新增长点[3] 政策支持与融资创新 - 民营经济促进法以立法形式明确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为民营企业提供稳定预期[3] - 国家在铁路、核电、水利、新型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推出一批有吸引力重大项目并加快完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机制[3] - 积极探索PPP模式、基础设施REITs等创新融资渠道为民间资本提供更为多元和灵活的退出路径[3]
“扩大准入”为民间资本打开新空间
中国发展网· 2025-11-18 04:30
政策核心举措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针对性政策举措 [1] - 在需国家审批的铁路、核电等有收益项目中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并明确持股比例 [1]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新兴领域建设 [1] - 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 [1] - 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 [1] 行业准入扩大 - 政策旨在破除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金融服务、医疗教育等传统垄断领域的壁垒 [2] - 在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新兴领域营造更开放环境 避免隐性壁垒和准入后歧视 [2] - 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 修订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项目清单 [2] 政策目标与影响 - 扩大准入是让民间资本敢投、愿投、能投的核心举措 将大大拓宽其发展舞台 [1] - 通过扩大准入和公平竞争激活发展动能 遵循市场经济内在要求 [2] - 持续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以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3] - 政策认可民间资本价值 旨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 [3]
国家发改委:将加大交通、能源、水利等领域向民间资本推介力度
新华财经· 2025-08-01 02:40
政策导向 -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司长王任飞8月1日表示将总结核电领域引入民间资本的经验 [1] - 加大交通、能源、水利等领域向民间资本推介的力度 [1] -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