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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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卖淫团伙头目向境外汇款,被瑞银前高管私吞1.3亿港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05 08:03
案件概述 - 瑞银前副总监孙健荣因私吞客户资金1.3亿港元被裁定洗钱罪及藐视法庭罪成立 判处十年六个月监禁 并被终身禁止重投金融业 [1] 欺诈手段与资金流向 - 孙健荣通过伪造瑞银联名账户对账单及虚假转账申请照片 诱使客户分37次转账1.3亿元人民币至29个内地银行账户 其中500万元人民币直接进入其个人账户 [2] - 资金流入孙健荣控制的汇丰银行账户(港币5062万元 美元515万元 英镑16万元)及恒生银行账户(港币1062万元 美元172万元 英镑143万元) [3] - 资金被用于购买伦敦4处房产(含27套公寓楼宇)及内地2处物业 总价值2900万港元 并登记6辆豪车(法拉利、兰博基尼、保时捷等) [3] - 孙健荣在资产冻结令下达后仍违规转让伦敦27套公寓权益至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 [3] 客户背景与资金性质 - 受害人于全利为南京卖淫团伙头目 其转账资金极可能来自非法卖淫活动 孙健荣作为金融顾问对资金非法性应当知情 [4] - 于全利2019年因组织卖淫活动被捕 2020年被内地法院判处15年有期徒刑 [5][6] 法律裁决与赔偿 - 香港法院支持原告基于欺诈侵权与不当得利提出的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6] - 法院认定孙健荣在微信录音中承认挪用客户资金购买股票(约4000万港元)、伦敦房产(约5000万港元)及投资(约4000万港元)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