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核心人员薪酬考核及激励管理
icon
搜索文档
宇通重工: 核心人员薪酬考核及激励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7-23 16:23
公司治理结构 - 宇通重工制定本办法旨在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适用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对公司发展有贡献的人员 [1] - 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董事及高管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有权调整实发津贴和薪酬方案 [8][11] 董事津贴制度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年16万元(税前),非独立董事为5万元/年,兼任其他职务者按薪酬管理规定另行发放 [3] - 董事津贴自股东会选举日起算,差旅费及合理履职费用由公司报销,但若出现被监管处罚、违法违规等情形将停发津贴 [5][6][7] 高管薪酬体系 - 高管薪酬遵循按劳分配、效益挂钩、长远利益等五大原则,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参考职位重要性及市场行情拟定 [10][13] - 年度绩效考核以80分为合格线,总经理适用整体业绩标准(基准分值100分),其他高管由总经理制定考核标准,不合格者不予发放绩效薪酬 [14] - 高管若违反公司规定、受到刑事处罚或损害公司利益,将取消年度绩效薪酬,兼职者仅按最高职务计算薪酬 [15][17] 激励基金机制 - 公司设立激励基金池,当年度考核合格时可提取不超过归母净利润8%的金额,且提取后净利润不得低于年度目标 [22] - 基金使用需符合绩效导向、风险收益对等原则,未满足激励要求的回收资金将计入基金池供后续使用 [23][25]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公司依据审计财务数据考核被激励人员,财务不实将按情节处理,激励基金使用方案需履行法定审议程序 [24][27]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生效,若与最新法规冲突则以法规为准,实施日期为股东会通过之日 [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