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变动披露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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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能股份:因权益变动未停止交易等,广东证监局对第二大股东出具警示函
新浪财经· 2025-12-18 13:17
韶能股份12月18日公告,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兆伟恒发能源有限公司于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兆伟恒发能源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深圳兆 伟恒发能源有限公司存在权益变动未停止交易、权益变动未及时披露等问题。该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 提交的《韶能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2025年11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韶能股份 1440万股,权益变动比例为1.35%,导致持股比例降至10%以下,但未及时报告并公告,也未停止卖出 上市公司的股票。此外,该公司在2025年11月18日提交的《减持信息表》中显示,2025年11月11日再次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韶能股份405万股,权益变动比例为0.38%,导致持股比例降至9%以下,未及时 公告。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深圳兆伟恒发能源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 市场诚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