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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贸易开放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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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提出19项重点任务 推动数字贸易创新发展
数字贸易发展目标 - 力争到2029年可数字化交付服务贸易规模占全市服务贸易总额比重提升至45%以上 [1] - 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及其占货物贸易总额比重进一步提升 [1] - 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布局进一步完善 数字领域对外开放水平全面提高 [1] 数字基础设施与产业转型 - 完善信息及算力数字基础设施 建强国家先进计算产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平台 [1] - 加快建设天津(滨海新区)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 [1] - 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打造人工智能垂类大模型应用生态 [1] 数字贸易细分领域发展 - 开发"数字+"服务贸易应用场景 涵盖数字金融、在线教育、远程医疗及数字化交付专业服务 [2] - 引育"来数加工""数据知识工厂"新业态项目 探索"数字保税"新模式 [2] - 拓展数字技术贸易 发展数字订购贸易 提升国际贸易数字化水平 [2] 企业培育与载体建设 - 发挥天开高教科创园孵化作用 培育数字贸易优质企业和潜力企业 [2] - 鼓励电商平台及配套服务商做大做强 选育数字服务企业和出海领军企业 [2] - 建强数字贸易载体平台 创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和数字贸易示范区 [2] 区域协同发展布局 - 依托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国际数字服务港 [2] - 依托中新天津生态城开辟数字文化出海渠道 [2] - 依托天津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探索远程诊疗及智能诊疗等"中医药+数字"服务新模式 [2] 开放政策与国际合作 - 放宽数字领域市场准入 推动电信、互联网及文化领域有序扩大开放 [3] - 争取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 [3] - 利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及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等平台提升开放水平 [3] 数据跨境与治理体系 - 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 保障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 [3] - 深化数字贸易国际合作 优化跨境电商综合服务 [3] - 完善数字贸易治理体系 [3]